小伙欲带电动车电池乘车,武汉公交司机发现后及时劝阻

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进

6月22日,一名小伙子提着电动车电池,欲搭乘333路公交车。当班司机彭冲发现后,对其进行劝阻。最终,小伙放弃将易燃易爆的电池带上车,自行离开,消除了一起潜在的安全隐患。

据武汉公交333路2842号车载视频监控显示,6月22日13时51分,司机彭冲驾车运营至高新二路光谷四路站,进站开门后,乘客有序上车。第5名上车的乘客,是位小伙子,当他迅速扫完乘车码,准备往车厢里走时,手上提的物品引起了彭冲的警觉。

“手里拎的什么?”“电池……”彭冲当即进行了询问,小伙坦诚回答是电池。彭冲顿时想到,媒体上有许多报道是关于电动车电池自爆引发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指出,电动车电池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携带上公交车。

于是,彭冲按规定对小伙进行了劝阻,请他下车选择其他方式出行。小伙在纠结片刻后,也认为携带电瓶车电池上车存在安全隐患,自行下车离去。

今年36岁的彭冲,入职武汉公交从事驾驶员工作已6年,一直保持着三零记录(零事故、零违章、零投诉)。事后,彭冲坦言:自己之所以能够如此敏锐地发现问题,源于公司平日里严格的安全培训和各类应急演练,以及定期组织驾驶员对各类违规物品特征进行识别和处置。同时,他也呼吁广大市民乘客,自觉遵守安全乘车规定,勿携带电瓶车电池等违规物品乘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公交出行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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