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据媒体报道,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上海明裕房地产有限公司正意向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间至1月16日止。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021年9月17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3破2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明裕房地产破产重整的申请,将于1月2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明裕房地产的主要资产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综合区“区内镇外2街坊27/78丘”的土地使用权,即拟开发的“上海鲜花港项目”。该住宅地块为明裕房地产单独所有,宗地面积28.8434万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73年6月13日止。目前该项目无在建工程,为净地,处于待开发状态。
上海三中院介绍,原项目规划定位为绝版低密住宅、中式人文别墅、未来国际社区,且目前周边暂无对标同类型产品,具有稀缺性及独特性。
据悉,明裕房地产有限公司唯一出资股东是大业信托,上海铭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过去曾是该房地产公司的唯一股东;上海铭均投资管理的间接控股股东是三盛宏业,实控人是陈建铭。2019年5月10日,上海铭均投资管理从明裕房地产唯一股东中退出。
2021年6月29日,上海浦东临港鲜花港项目资产包以约18.57亿元对外出售,该资产包主要为债权及其利息。资产包涉及5项债权,其中4项为债务人上海明裕房地产有限公司,另一项为债务人上海铭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