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细则》,在川办演唱会最高奖励500万

一场大型演唱会、音乐节能拉动多大的文旅消费?文化和旅游部测算其综合消费带动系数为6.85,也就是每消费1元门票可以带动综合消费6.85元。为进一步激发各类主体举办重大演艺活动、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让“行走的GDP”走得更远,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正式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2025年演艺活动激励奖补实施细则》《‌四川省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对四川重大演艺活动、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加快提振消费,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数据显示,2024年,四川举办营业性演出3.2万场,观众规模1250万人次,票房收入2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中国演出交易会主论坛发布的《大型营业性演出市场趋势及特点分析》显示:四川位列全国大型演唱会票房省级地区排名第六,成都位列大型演唱会票房城市排名第三。

梳理刚刚发布的《四川省2025年演艺活动激励奖补实施细则》,其中公布了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对多类演艺活动分档次奖补。以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为例,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为:对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川举办现场核定观众人数超过5000人且经济贡献符合条件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根据累计售票人数、售票收入,对举办单位进行一次性奖补。

具体标准为:

对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5万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的举办单位,给予150万元奖补;

对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10万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举办单位,给予300万元奖补;

对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20万人次、售票收入不低于1亿元的举办单位,给予500万元奖补。

以上奖补标准,举办单位仅可选择其中一项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而在《四川省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中则明确,对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川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省级财政将分别给予承办方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演艺经济不仅包括大型演唱会、音乐节,还有更多的细分领域可深耕,做好演艺经济,重点是将‘流量’变‘留量’,把‘人气’转化为‘财气’。”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出台四川省营业性演出市场奖补政策,可以促进演艺资源交流互通、优势集成,让演唱会经济“唱”得更响,让“行走的GDP”走得更远,实现“曲终人不散”的效果。该负责人特别提到,通过奖补政策,可以显著降低成本,吸引更多演出项目落地。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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