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专项抽查,22批次定量商品净含量全部合格

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通讯员 余青

8月31日至10月20日,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重点抽查对象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米及其制品、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肉类及其制品、干货、茶叶、饮料、休闲食品、月饼及其他时令商品等定量包装商品。

市场监管人员检查定量包装商品

9月12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跟随市场监管人员来到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的雅斯超市(菱角湖万达店),对该超市正在销售的定量商品进行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发现,被随机抽样的22批次定量商品实际含量与标称净含量相符,全部合格。

全区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9月12日上午10时许,极目新闻记者来到雅斯超市(菱角湖万达店)时,唐家墩市场监管所所长钟智勇及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向往来市民发放《禁塑告知书》、宣传禁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超市内,市场监管人员与武汉市度量衡所检验人员正在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检查的随机抽样。

在粮油区,货架上正在销售的一款标价12.9元、标称净含量400毫升的菜籽油共有13瓶。市场监管人员随机抽取了10瓶,放入取样车中。“按照《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抽样数量要根据现场商品数量确定检验批量。比如,现场这款食用油的数量为11—50瓶,则需随机抽取10瓶作为样本。”武汉市度量衡所检验工程师阳帆解释说。

据江汉区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科长李斌介绍,从8月31日起至10月20日,该局将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全区将重点抽查150批次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米及其制品、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肉类及其制品、干货、茶叶、饮料、休闲食品、月饼及其他时令商品等定量包装商品进行检验,并在检验结束后3天内将检验结果以“检验结果通知单”形式反馈给该商品的生产或经销企业。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查处。

22批次样品净含量均合格

10时30分许,市场监管人员已经随机抽取了22批次样品。在检验台上,依次放置着电子秤和电子天平等计量仪器。检验人员调整校准好用于检验称重的电子秤后,将样品逐一称重。

一款香瓜子标称净含量为110克。检验人员先将该批次10袋样品依次在电子秤上称重。电子秤上的屏幕显示,这10袋商品虽然标注的净含量一样,但总重量并不完全相同,最轻为118.75克,最重为126.99克。

“一般来说,商品的净含量指的是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因此,包装是不能计算在内的。”检验人员一边说,一边打开该商品外包装,将里面的瓜子倒入一个专门的容器中,再将外包装放在电子天平上称重。很快,屏幕显示,该外包装重量为8.62克。“我们将刚才依次称的商品总重减去皮重,得出的就是商品的净含量。”据检验人员介绍,根据计算结果,总重最轻的那一袋瓜子,减去皮重后,实际净含量也有约110.13克。根据现场检验数据,检验人员初步判断这些商品的净含量合格。

极目新闻记者留意到,现场抽样的商品中还有茶饮料、食用油等液体商品。阳帆告诉记者,液体商品由于比重不同,不能单纯地将重量与体积画等号,而是要根据其具体密度来换算。

在武汉度量衡所商品量实验室,检验人员先将样品进行称重,再使用电子天平、电子密度计等工具对液体商品的密度进行检验后,将商品的质量转换为容积。经检验,一款标称净含量为500ml的茶饮料,修正后的平均实际含量为506.5毫升;一款标称净含量900毫升的食用油,修正后的平均实际含量为932.6毫升。

“根据目前检验数据,可以判断这些商品是合格的。”当日下午,武汉市度量衡所出具此次监督抽查的结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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