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评 | 苏州吴中区现“外包城管”!执法权能否出让?

政府可以购买服务,但不能外包执法。

有网友近日在苏州吴中区街头,看到一名自称“外包城管”的男子执法时,拒绝出示证件,还辱骂摊贩“算老几”。

11月20日,苏州木渎古镇保护发展有限公司就该事件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涉事保安已停职。

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我司一外聘保安在景区维持秩序时与临时摊位的商贩发生口角并发表不当言论。事后,我司及时与涉事商贩沟通解释并取得其谅解。

同时,要求该保安所在的保安公司立即开展内部整顿,加强队伍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目前涉事保安已停职。

事情发生后,我司深感歉意,下一步将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履行景区管理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为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一石激起千层浪,以“外包人员”的说辞应对,显然不足以平息网友的担忧。外聘保安自称“外包城管”,引出一个更为严肃的问题:执法能出让吗?

答案显然非常明确:不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外包的协管人员并不能从事执法工作。政府可以购买服务,但不能外包执法。

执法权是法律授予的,应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不能外包给营利性企业。但是,以把执法与服务分开来,服务外包可以成为减轻基层服务人员不足的压力。

然而,一方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外包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执法资质以及系统专业的素养培训,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仅凭个人的主观臆断与简单粗暴手段来行事。他们将执法这一神圣且具有高度专业性与规范性的行为错误地异化为单纯的“执罚”,把城市管理的本质内涵扭曲成了“管制”,这种行为完全背离了城市管理应当秉持的服务为民的核心理念与初衷。

另一方面,“执法外包”也容易成为相关部门“懒政”的手段和甩锅卸责的借口。有一些工作本该是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一出事群众才知道是外包给了第三方。这也难怪有群众吐槽,“都外包了,还要相关部门来干什么?”这类事情多了,破坏的还是相关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由此可以明确,外包人员只能做好服务,但没有执法权。

木渎古镇是与苏州城同龄的汉族水乡文化古镇,已有2500多年历史,素有“吴中第一镇”“秀绝冠江南”之誉,也是乾隆皇帝下江南六次的地方。作为热门景区,其客流量较大。今年国庆期间,古镇景区游览达18.56万人次,同比提升8.54%。

丰厚的客流量蕴藏商业机遇,木渎古镇在文商旅融合方面重点布局。例如,国庆期间,木渎古镇举办“最美西施在木渎”系列主题活动,生动形象地还原了西施在吴国的最美时光,更好地诠释了西施与苏州、西施与木渎的历史渊源,是一场视觉与听觉的极致享受。

但是,商业繁荣更需要暖心的管理服务去支持。或可从以下方面提升服务质量:

一、相关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监管缺失问题,清晰且坚定地明确自身所肩负的监管之责。

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对外包公司以及外包人员的选拔机制、培训体系、监督流程与考核标准,确保每一位参与服务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资质与素养,保证管理权力在运行过程中不被肆意滥用。

由此,一座美丽的江南古镇才真正称得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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