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588号财智汇商务大厦C幢15楼。

3、召集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钱林弟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6人,代表股份212,153,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10,989,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16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77人,代表股份1,16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16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3%。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079,6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53%;反对5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52%;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762%;反对5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5968%;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7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015,1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9%;反对1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64%;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1343%;反对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2762%;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95%。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回购的6,854,198股股份用途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5)。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4,909,628股减少为378,055,430股,注册资本将由384,909,628元减少为378,055,430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 22日至2025年1月 5日(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588号财智汇商务大厦C幢15楼

联系人:霍巨

联系电话:0512-63810308

电子邮箱:huoju@canlon.com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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