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商标维权”刚被叫停,又来了一个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数百家小吃店。
在河南洛阳,有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表示,只因他们的招牌上的肉夹馍前带了“潼关”两个字,就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给告了。而目前,这家协会已经起诉了全国多个使用这一商标的店铺。
据央视财经消息,记者就“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商标侵权热点事件联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商标侵权事件,正就此事进行研究。
小吃店招牌使用“潼关肉夹馍”成被告
想用要交99800元
在河南洛阳,有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表示,只因他们的招牌上的肉夹馍前带了“潼关”两个字,就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给告了。而目前,这家协会已经起诉了全国多个使用这一商标的店铺,要求赔偿金额3-5万元不等,而且被告知,如果这些商户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就需要缴纳99800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华锋,业务范围包括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该协会登记住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疑似为一家肉夹馍店。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显示,自2012年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曾6次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品类涉及食品、饮料、广告商业经营等。其中两个被驳回,三个仍在审查阶段,只有一个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商标完成了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为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2021年,该协会还曾四次申请“老潼关”商标,目前处于“等待审查”阶段。
实际上,这并非潼关肉夹馍协会第一次以商标侵权为名起诉商户。
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自今年7月,该协会就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200多家小吃店、快餐公司等诉至法院,诉讼地涉及内蒙古、河南、浙江、天津、贵州、广东、山东、上海等18个省份和自治区。过往判决文书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此前的起诉曾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为无效。
潼关肉夹馍协会回应:
维权是希望店铺加入协会
缴纳年会费2400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传票,商户表示,自己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应对下一步的诉讼,所以更多的是选择和解。而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则表示,维权是希望店铺加入协会,并且需要缴纳年会费2400元。
“好多律师给我们打电话,刚开始说5万元,后来调解说1.8万元,又打电话说1.2万元,还打电话说8000元,最后上个礼拜四给我打电话说5000元,他这样调价,我觉得他目的都不是为了维权,就是为了敛财。”河南某肉夹馍商户表示。
面对这种被动的给钱了事的局面,商户们也质疑,协会明明在2015年取得了商标的所有权,为什么时至今日才开始维权行动呢?目的到底是什么?
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是从去年12月才开始委托北京一个律师事务,做的是全国的商标维权,我们需要的是让大家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能够集中在一块儿。我们并不是强行要求赔偿,是希望所有做这个的能加入到协会,共同去发展这个品牌。协会要交会费,一年是2400元,也就是一个月200元。”
“潼关肉夹馍协会”曾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据统计,“潼关县肉夹馍协会”已将全国3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等诉至法院,诉讼地域更涉及全国18个省份。除了商铺,协会还曾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告上了法庭。
判决文书中记载,该协会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诉争“老潼关”商标,认为西安一家餐饮公司完成注册的“老潼关”商标,与该协会注册的“潼关肉夹馍”商标近似,应判定无效。
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诉争商标应予以维持。
此后该协会因上述行政纠纷,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应支持上述餐饮公司注册“老潼关”商标,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但一审被驳回。
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被黑
其协会官网悬挂着一则《对于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责声明》的声明,声明称对于“潼关肉夹馍”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声明时间为2018年4月8日。
24日上午,“潼关县肉夹馍协会”官网疑似被黑,网站背景已经变成黑色,且满屏闪烁着“无良协会”的绿色字体。
据当地媒体报道,陕西潼关县商业局方面表示,目前此事影响面较广,已经引起关注,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商标维权”被叫停
事实上,不仅仅是潼关肉夹馍出现商标之争。
近期,河南多地还出现了“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维权风波。 目前,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已经发布通告,叫停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这一行动。那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此前是出于什么目的,要进行维权呢?
河南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高朋在采访中表示:“因为逍遥镇这个商标,确实早在2003年就在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注册过了,因为我们在前期的发展当中主要是放任式的,让大家都使用这个名字。但是从今年开始,我们协会联合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公司,来进行维权,主要想通过维权,把使用逍遥镇商标的商户,纳入到我们协会名下,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标准化的制作,规范大家的经营。”
律师:行业协会无权禁止商户正当使用商标
近年来,行业协会以规范产业发展之名,进行商标维权事件并不少见。那么,对于这两起事件,地方行业协会是否有权收取会费,是否可以禁止商户使用相关商标?
律师表示,我国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潼关、逍遥镇等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但如果商户能够证明商品的来源,就不构成侵权。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欧阳一鹏:逍遥镇、潼关由于含有地名,而地名多是地理标志的含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此外,若商标使用人在注册商标之前就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