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消协】;
10月1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在组织抽检的饮料,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饼干,餐饮食品 8类食品872批次样品中,其中合格样品86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
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天堂河刘记蔬菜摊经营的香蕉 ,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双福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鲤鱼 ,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标称德州豪又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千年印记珠宝艺术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饼 ,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德州豪又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4.北京京东忠诚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盘子 ,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京树素果商贸中心经营的姜 ,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标称金麟(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明涛立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葱梳打饼干 ,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金麟(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北京春光旭宽水产有限公司经营的百花鱼 ,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8.北京京食华粮油店经营的花椒 ,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标称蠡县北高晃绿康酱醋厂生产,分别由北京茆寿海调料店、北京南彩张凯商店经营的2批次北京米醋(酿造食醋) ,均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查处情况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
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