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贾瑛对其第35333991号“原色风尚Yuan se fashion及图”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京标知识产权律师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商标信息
1.注册号:第35333991号
2.申请人:贾瑛
3.委托代理人:北京京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复审认为
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第35333991号“原色风尚Yuan se fashio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特委托我司向商标局提出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时引证的第2850495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整体构成、视觉效果、呼叫发音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综上,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以及整体外观上有所不同,相关公众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法院判决
最终,经过京标知产律师的详细阐述及证据组织,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会采纳了京标知产律师代理得意见,对第35333991号“原色风尚Yuan se fashion及图”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多年来,京标知产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深耕细作,不断深化和提高服务要求,未来我们也将抱诚守真,一诺千金,真诚对待每一位客户,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竭尽所能为客户创造高价值的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