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2023年1月1日,记者从成都交警四分局获悉一起酒后驾车典型案例,2022年7月9日23时40分许,高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DP****的轻型封闭式货车,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被挡获,后经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鉴定,高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05.9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过办案民警的深入调查,发现这已经是高某第二次醉驾,早在2016年5月,他驾驶川AGP***小型轿车在二环路双桥子立交桥被挡获,经查,高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34毫克/100毫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同年7月,锦江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的刑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能再次申领,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高某在等待5年后,于2021年10月再次取得准驾车型为C2的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为1年。
重新取得驾驶证的高某,贷款10万元买了一辆货车在某平台接单送货,当上了一名专职货运司机。
案发当晚,高某与同事聚餐后,心想回家路程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醉驾,可这一次与第一次醉驾的结果就截然不同,因高某驾驶的轻型封闭式货车属营运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022年9月,青羊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