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蔺雨葳)5月24日,微博话题#华伦天奴以次充好被罚14.2万元# 引发网友热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的被检测背提包,每个进货均价5117元,销售价17800元,目前已售出1个。此外,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上述门店地址与北京国贸商城微信公众号的品牌导览地址相同,为华伦天奴(国贸商城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4月21日,华伦天奴关联公司,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被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罚款14.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万余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该规定要求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惨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此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被检测背提包,2021年6月30日由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在浦东机场进关,共进口4个,进关后送至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每个进货均价5117元,销售价格每个17800元,已售出1个,备样留存一个,库存2个。每件进口关税均价为每个307.02元,扣除增值税后售价为每个16787.86元,每件利润为11670.86元。货值金额共计71200元,违法所得11670.86元。
北京商报记者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现,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朝阳第四分店的企业注册地址为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院18号楼地上一层SL1027、地上二层SL2042铺位。据北京国贸商城微信公众号的品牌导览显示,SL1027以及SL2042均为华伦天奴门店。北京商报已致电该门店,截至发稿,暂无人接听。
现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42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670.86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此外,该公司的总公司范伦(北京)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