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 吕 植
王 鹏作 (新华社发)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报道,《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要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路透社报道回顾了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是一个“紧急决定”。首先,是要控制公共卫生的风险。当前我们面对的疫情,其病原源于野生动物,疾病的传播难以排除与野生动物的非法贸易和滥食行为的直接关系。其次,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的举措。近些年来生物多样性不断遭到破坏,野生动物的非法消费是原因之一。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导致生态系统稳定性下降,对人类本身的生存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加以禁止、规范和引导是很有必要的。
从SARS到禽流感,从鼠疫到新冠肺炎,近些年,新的流行性疾病与野生动物密切相关。这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警示,即人类需要重新反思和构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不能再随意逾越与野生动物的界限,包括非法占据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此外,在野生动物贸易链条中,从捕猎、运输到市场等一系列过程中把不同种的、原本生活环境不相关的野生动物聚集在狭小脏乱的空间里,都会增加病毒在种间传播的风险。
目前,全球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但这项工作面临诸多困难,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背后也有着复杂的贸易链条。因此,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一个关键就是减少消费,教育消费者不要去滥食野生动物,从源头上控制需求,这也是《决定》关注的一个重点。《决定》中将滥食野生动物定义为“陋习”,是因为在我国,人们对蛋白质的基本生存需求已经不需要从野生动物那里获得,食用野生动物实际上是奢侈消费。因此,在打击相关违法贸易的同时,重视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也同样重要,只有革除这种陋习,才能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野生动物的贸易链条。
当前全国上下抗击疫情,就是一个教育契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逐渐形成公众意见,对非法野生动物贸易产生了一定社会压力,这是好的现象。但也要警惕疫情结束后公众意见的消退。因此,疫情结束之后的持续教育非常重要,包括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促进消费者树立科学的、合理的消费观念,构建健康生活习惯和文明理念,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决定》为今后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和完善具有导向的作用。一直以来,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题,这一次,中国政府显示出的决心让全世界提振了信心。尽管很难,仍要迎难而上,迈出的这一步是非常值得称赞的。
接下来,就是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几个方面是发力的重点。一是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二是明确野生动物利用的合法与非法边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起到威慑作用;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亟须更新,野生动物检疫方面的规范和管理条例亟待出台;四是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也应当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