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因赡养问题状告三子
法官检察官上门调解弥合亲情
兰州晚报讯 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敦煌路法庭法官在张老太家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这也是七里河区人民法院首例出庭审理的赡养纠纷案件。
年近九旬的张老太诉称,其与老伴育有三子一女,目前与女儿一起生活。因儿子们不履行赡养义务,她请求法院判令由女儿继续负责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三个儿子每月探望一次。
为帮助张老太化解家庭矛盾,敦煌路法庭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刻意安排在春节期间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希望唤醒各被告之间的亲情,引导各被告能心平气和、敞开心扉,理顺家务事。
庭审当天,各被告准时来到老人家中。在庭前以及庭审调解中,张老太的长子、次子表示由几人共同赡养母亲,并定期看望母亲。张老太的幼子因此前与母亲、兄姐之间有矛盾,对老人的生活起居具体由谁照顾,意见分歧较大。
调解中,法官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张老太已年近九旬,无法独立生活,单纯给付赡养费不能达到赡养老人的目的,故应当由子女共同协商出照顾老人的最佳方案,多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才能使原告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经过法官和检察官的共同调解,庭审结束时,各被告承诺将继续协商解决母亲的赡养问题,让老人安享晚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