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起诉电影《梅艳芳》侵权 但所持“梅艳芳”商标已无效

电影《梅艳芳》正在热映,据港媒报道,12月2日,梅艳芳的大哥梅启明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称这部电影侵犯了他的商标权,原因是他2004年就申请了“梅艳芳”及“ANITA MUI”的商标,类别是“贵金属及其合金”。

《梅艳芳》海报(图据片方)

据了解,梅家共有4个孩子,梅启明是老大,梅艳芳年纪最小,梅艳芳的二哥和三姐均因癌症离世。

大哥梅启明称,他2004年就申请了“梅艳芳”及“ANITA MUI”的商标,类别是“贵金属及其合金”,2018年,他又递交了“防御商标”申请,即扩大了商标覆盖的类别,包括电子商品、服饰、内衣、工作坊、音乐、电影及演出等。他名下还有“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

梅启明认为,电影《梅艳芳》制作公司在制片过程、制作电影的宣传品、印刷品的过程中均没有得到他的同意,但这部电影却让观众误以为和他相关,造成了他的损失。具体是什么损失,梅启明没说。他要求法庭禁止电影公司继续侵犯商标,强制后者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的物品,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赔偿和利息,但起诉书中,梅启明没有说具体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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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梅艳芳”及“ANITA MUI”商标无效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梅艳芳”“ANITA MUI”商标持有方为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商标国际分类涉14类珠宝钟表,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商标已无效,商标流程状态为期满未续展注销商标。

据悉,《梅艳芳》由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出品,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宣传人员,截至12月3日晚间记者发稿时,对方未做回应。据观察者网消息,3日,安乐影片表示,电影从筹备、开拍到现在,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了电影《梅艳芳》的制作。针对本次梅启明起诉一事,已交给法律团队处理,现阶段不作任何回应。

红星新闻记者 张世豪 综合报道

编辑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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