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诉艾芬侵害名誉权一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艾芬向王勇赔礼道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艾芬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6 月 19 日,艾芬在微博发长文向武汉爱尔眼科副院长王勇公开致歉,并在声明中称「保留申诉权利」。
图源:「急诊向日葵艾芬」微博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发文,称自己在动过白内障手术后,视网膜脱落,右眼近乎失明,并质疑为其诊疗的爱尔眼科医院存在不规范行为。
11 月 24 日,王勇诉艾芬名誉权纠纷一案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
法院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 删除微博账号「急诊向日葵艾芬」有关王勇的内容;
2. 在微博账号「急诊向日葵艾芬」首页连续 60 天置顶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王勇恢复名誉;
3. 向王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 元以及公证费 6000 元。
一审后艾芬再次上诉,近日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策划:sysoon|监制:gyou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