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色的花瓣,直立的茎秆,亭亭玉立摇曳在风中,花开时漫山遍野都是红彤彤的,绚烂华美。罂粟,名字也很富有诗意,然而却是毒品原植物。如果落入心怀不轨的人手中,就会变成可怕的毒品。
外形美观的罂粟,其实全草都含有生物碱,其中乳汁最多,约达20%,包括罂粟碱、野罂粟碱、原鸦片碱、古拉林、吗啡、可待因等30余种生物碱类物质。当果实未熟时,用刀在果皮上割开一道口子,会有白色的汁液顺着刀口流出,两三天后,这种牛奶状乳胶逐渐变干,呈胶浆状,颜色由白变黑,这就是所谓的生鸦片。
作为毒品原植物,罂粟被我国严格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如有违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2月份,启东市寅阳镇某村村民陈某,就因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法院依法判刑。70多岁的陈某听村里人说罂粟果可以让牲畜止泻,于是向其讨要种子,种下几十株预备留给家里的猪拉肚子吃。去年春节过后,他本想着不再去种,就把剩下的种子撒在自家玉米地,准备等家畜生病时给它们吃。结果后来遭到群众举报,民警去现场清点,陈某种植罂粟共计1565株。综合其犯罪行为和悔罪表现,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罂粟、大麻、古柯植物、恰特草、迷幻蘑菇等都是毒品原植物。其中大麻的重要成分“四氢大麻酚”,会刺激神经系统,使人精神衰退,焦虑抑郁,甚至产生敌意冲动或自杀意愿,长期服用影响记忆和行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而古柯植物是毒品可卡因的原植物,大量食用会使人情绪过于高涨兴奋、判断能力下降,过分使用可致人死亡。
恰特草,也就是阿拉伯茶,含有丰富的卡西酮、去甲麻黄碱和去甲伪麻黄碱等生物碱,不法分子将其中的卡西酮提炼出来后,通过人工合成的模式制作成“浴盐”毒品,使之成为继大麻、摇头丸、可卡因之后欧美第四大滥用毒品。而迷幻蘑菇,尽管外观与普通菇相似,茎粗而顶部尖长细小,却含有赛洛西宾及羟基二甲色胺两种能引起迷幻感觉的物质,常被滥用药物者当做迷幻药使用。
如果有人对这些植物不了解,因为观赏性强就去种植,不仅会害了自己,致使自己被处罚,还有可能被不法之徒利用,成为伤害别人的利器。我国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对毒品原植物实行“零种植、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的禁种铲毒工作方针,即使种植一株也是违法。因此,在现实中我们要学会分辨,不要因为一时疏忽而走向违法的道路。
禁毒的话题已经不新鲜,但是从每年国家发布的毒品形势报告看来,目前仍有不少的人在吸食毒品,对毒品的严查依旧刻不容缓。这几年来毛发毒品检测技术趋于成熟,对毒品的检测周期变长,使无间隙定期毒检成为可能。简单的一次操作就可以查验出长达6个月的吸毒情况,一些有需要的机构和场所,开始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毒品检测。相信大家共同筑牢的禁毒防线,终将使毒品再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