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表格式”质证意见书,让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审理更高效

近日,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合议庭,针对该类案件鉴定时间长、程序较为繁琐、当事人对法律程序不够了解等问题,制定了“表格式”质证意见书,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审理质效。

以往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当涉及鉴定时,申请人须当庭提交住院病案、影像报告、诊断证明、急救单据等证据材料,由各方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法院当庭制作质证笔录,才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因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数量较多,容易造成混淆,可能导致鉴定机构退卷,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影响了案件审理效率。而“表格式”质证意见书通俗易懂、简明扼要,当事人仅需按照表格项目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及质证意见即可,大大减少了送达及质证时间。

2022年8月起,汉城人民法庭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合议庭,审理未央辖区内所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面对激增的案件数量,合议庭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并组织干警前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交流学习,在探索适用“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的基础上,制定了“表格式”质证意见书,让纠纷化解更加高效。

下一步,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将在案件送达、诉前鉴定、司法确认等方面继续探索创新,多措并举提升审理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汉城人民法庭 沙亚娜 苏晨

供稿单位:西安市未央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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