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丢丢君看到同事在工作群里分享的一则新闻,从点开后,从头至尾,看得心中无比心痛以及愤怒!大连女孩遇害事件最终竟是这样落幕!?
这名大连女孩名叫淇淇,只有十一岁的她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好孩子。
10月20日15点左右,淇淇上完美术补习班后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13岁的蔡某,蔡某以需要帮助为由将淇淇骗到家中,意图性侵淇淇,遭到淇淇抗拒后竟痛下杀手,连刺7刀将其残忍杀害,并抛尸在距女孩家附近的100多米的花坛灌木丛中。
这个未满14岁男孩身高一米七,体重已到达40-50斤,恐怕成年女性都不是他的对方,莫说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11岁女孩。
淇淇的母亲看到自己女儿没有按时回家,立即慌乱了起来,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从来不会在外贪玩,立即寻找了起来,当找到满身都是血和伤,裤子被脱到了一半的淇淇,崩溃瘫倒在地!
蔡某还在现场淡定嘟嚷道:“真的死了啊”。
据淇淇家人说,警察上门时,蔡某的母亲正在家中忙着擦地板,地上仍然有大量血迹,而蔡某的父亲正在家睡觉。淇淇遇害的时间点,蔡某父母都是在家的,难道没有看到或听到淇淇的呼叫声?到底是什么一个家庭,会这样冷血,这般无情!父母还帮忙清理作案痕迹!
事后,接到爆料,当地的很多女性都出来指认蔡某,经常不坏好意地尾随跟踪她们。在学校也是强搂女生,掀女童裙子,或在楼下伪装自己是送快递的,一直按门铃,让女性下楼。
淇淇这次遇害绝不是偶然,而是蓄意已久!很难想象这是一个13岁男孩会干出的事!
然后让人气愤的事,蔡某还有两个半月才满14周岁,根本无法定罪!法律规定“十四周岁以下,不承担任何刑责,未满14周岁,差一天都不行。无法判刑,蔡某被释放,还有两个警察保护着,说是怕女生家长报复!
年龄不止是成了他的免死金牌,还是他为所欲为的保护伞!甚至说难听点,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他要是想回学校上课,学校还真的没法拒绝他。
并且杀人者态度十分恶劣,还回学校向同学炫耀,抢劫,杀人,强奸,十分嚣张!
你以为他这样无所谓的样子,是因为他不懂法吗?他懂得很!正因为懂,所以才有恃无恐。
明明就是行为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却不追究刑事责任,只是收容教养。
这不但对被他残杀的女童,是一种近乎于讽刺的不公平,对我们社会治安,也是极大的不负责任。然而,我们的刑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丢丢君不是很懂法律,但是男孩在家杀人抛尸,父母甚至可能存在纵容行凶还试图包庇犯罪的行为难道不用严查和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用《一个母亲的复仇》电影里的一句话,我教了我的女儿二十年如何保护自己,你却一秒都没有教过你的儿子不要伤害他人。养不教父之过,从新闻中了解到这个男孩父母的纵容行为也是令人发指,真的很难想象这个男孩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原生家庭之中。
未成年犯罪事件已经不是一两件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是时候改一改,未成年人需要保护,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渣来说,是我们这些正常人需要保护啊。希望大家一起多多发声,这个可怕的漏洞必须要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