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泰被决定逮捕!曾领导查处山东、海南多起大案要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2日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星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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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星泰 资料图

曾领导办理多起大案

二十大后海南落马首“虎”

公开资料显示,刘星泰出生于1963年1月,山东利津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星泰曾在山东工作多年,历任无棣县委书记、淄博市委组织部部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2015年,他当选山东省日照市市长,2016年任日照市委书记。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刘星泰主政日照期间,曾强力处置日照港系列腐败案,广受关注。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1月发布的《日照港:重获新生再起航》一文介绍,在2016年以前的十年间,日照港归属集团公司累计亏损高达16.7亿元。公司蠹虫满地,几乎被掏成了空壳。2016年2月,日照市专项审计组进驻日照港。同年10月,日照市委巡察组对日照港集团开始了近4个月的专项巡察。

报道中提到,面对触目惊心的审计和巡察的结果,时任日照市委书记的刘星泰拍了桌子,表示“一查到底!不管牵扯到谁,绝不姑息!”

此后,在日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市纪委、检察院、公安等各方力量通力合作,对日照港系列腐败案件立案49起51人;日照港集团纪委对违纪人员立案69起,处分69人。其中,杜传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

2018年1月,刘星泰离开任职了30多年的山东,跨省升任海南副省长,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及企业改革、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同年7月,刘星泰出任海南省委常委,同年8月任海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刘星泰担任海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后,曾领导全省扫黑除恶工作。据公开报道,2020年5月,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刘星泰作为海南省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介绍了海南建省以来破获的最大涉黑案——黄鸿发案。

“海南警方”微信公众号曾发文介绍该案办理情况,提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多次听取专案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2022年1月,他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4年5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悉,刘星泰也是党的二十大后海南省首个落马的中管干部。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1月18日通报,刘星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刘星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星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星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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