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024年12月实施了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530,749.8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74%;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1,283,541.8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814,291.74元。
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在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核心业务涵盖了医药制造业中的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两个细分领域,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研究和试验发展(CRO)。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抢险救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行业呈现弱周期性。近些年,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国家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出台、政策扶持与激励以及加强监管与保障安全等方面加大了对医药行业的投入和支持,重点培育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以及医疗支出的增加,我国医药市场将保持稳健增长的态势,医药行业将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迈向更加规范、高效、创新的发展进程。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明确了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安排,从“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充分体现出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和深度在不断加强。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结合药品价格治理等政策的落地实施,有效降低了医药产品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同时也为行业竞争格局带来了变革,医药行业进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2024年,医药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有所回升,较2023年降幅收窄,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0亿元,与上年持平,利润总额3,420.70亿元,同比下降1.1%(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中药领域: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凝聚了千年的智慧与实践经验,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一2026年)》等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中药全产业链的质量管控,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及国际标准化建设,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医药研发服务(CRO):2024年国家先后出台支持创新药发展及相关技术要求等一系列政策,促使医药企业持续增强创新驱动、加大药品研发投入,医药研发服务机构的商业机会增加,CRO业务市场容量扩大。同时,受国际环境变化、药品集采政策深化、生物医药企业融资放缓、相关政策及标准对药品质量、安全性和创新性要求不断提高等因素影响,药品研发服务业务市场竞争加剧,订单价格下降,研发服务企业需提升技术创新实力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根据沙利文预测,2024年中国医药市场药物研发及生产投入约为7,211亿人民币,预计到2030年这一投入规模将增加到10,638亿人民币,2024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6.7%。
(二)行业政策
在健康中国的战略背景下,2024年国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培育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等一系列政策,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药方面: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从加强中医药服务角度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药监局等10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特色优势。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要求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24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一2026 年)》,明确优化中医药标准体系总体布局为重点任务之一,提出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强化中医药标准实施与评估等要求。
2024年11月,《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发布,要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量价挂钩;12月,《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首批扩围接续)》发布,入围企业根据报价代表品降幅以及医疗机构认可度、综合排名、创新能力、药材品质、供应保障、信用评价、质量安全等因素综合得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竞价规则、质量、供应、配送、使用的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也日趋完善和优化。
CRO方面:
202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在重点任务中提出布局未来健康,加快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等前沿技术产业化,推动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新型医疗服务,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4年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优化药品补充申请,进一步完善药品研发审评审批制度,有利于提高药品研发效率。
2024年7月,国务院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从全局高度推动创新药发展,强调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多领域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彰显了对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重点鼓励中医药在老年病、儿科等特色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在此背景下,医药企业应当把握政策机遇,着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重点挖掘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等领域的独特价值,积极拓展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大健康产业的应用场景,实现差异化发展;同时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药品追溯机制,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与安全性;加快引入智能化生产设备和数字化管理系统,推动中医药生产的标准化、现代化和智能化转型。同时面对深化“三医”治理、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常态化实施,医药企业需顺应“以价换量”的市场态势,通过优化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稳固市场地位。
此外,面对国家对未来健康领域的前瞻布局、审评审批程序的优化以及对创新药发展的全链条支持,医药研发服务公司应重点突破关键技术瓶颈,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构建竞争壁垒,强化市场竞争力。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制造和药品研发服务,具体包含药品制剂、中药饮片、药品研发服务和药品药材流通四个板块的业务。
公司药品制剂业务以中药口服制剂为主,治疗领域覆盖呼吸系统、心脑血管、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及妇科疾病,主要产品包括双黄连口服液系列、双金连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小儿退热口服液、藿香正气合剂、丹参口服液、生脉饮、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石杉碱甲片、五子衍宗口服液、复方益母口服液等。其中,双金连合剂、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双黄连合剂及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为公司独家产品/剂型。
■
■
■
中药饮片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桐君堂开展,主要产品为各种中药饮片,目前经营有700多个品种、1100多个品规,既包括白芨、麸炒白术饮片、炙虎掌南星、太子参、麸炒薏苡仁、炒栀子等普通饮片,也包含特级灵芝、野山参、石斛、白首乌等精品饮片以及百药煎、六神曲等特色发酵饮片。公司通过提升中药饮片品质以及智能化代煎等服务能力,竞争力不断提升。
药品研发服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开展,致力于为制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提供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CRO研究、申报注册等药品研发全过程专业技术服务,转让研发成果,协助客户降低研发风险、缩短研发周期;服务领域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临床研究等方面的研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原料药与各类制剂工艺研究、分析检测服务、I-IV 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申报注册、立项服务、药政服务等各个环节;可开展的剂型包括:片剂、胶囊、颗粒剂、透皮制剂、干混悬、口服液、注射液、冻干无菌制剂及无菌注射用粉、吸入制剂、滴眼剂等。
公司药材流通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桐君堂道地药材公司开展,在协助完成公司生产所需原料采购的基础上,发挥道地药材基地和专业团队技术优势,开展趁鲜加工业务和可溯源的优质药材贸易,服务国内大型知名中药企业。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药品制造业务包含药品制剂和中药饮片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由采购部统一采购。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并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部收到采购计划后,综合考虑市场动态、中药材采收期、材料供货期、货款结算方式等因素,合理实施采购计划。质量保障部每年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及供货能力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并对部分重点供应商开展现场质量审计,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部在目录范围内,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以保障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同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鉴于部分关键中药材具有长期使用、需求量大、价格波动显著且适宜长期存储的特性,公司择机组织专项采购。同时,公司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在道地药材产区设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基地,对中药材育苗选种、栽培养护、采收加工等环节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以保障质量、控制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兼顾均衡生产与节能环保要求,科学制订生产计划,精细组织生产活动。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GMP要求,依据工艺规程组织生产,从材料采购、人员配置、工艺管理、生产线调配、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环节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按照药品药典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进行检验及放行,确保安全生产、药品质量稳定。
(3)销售模式
药品制剂业务主要采取“经销分销”与自营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目前已建立遍布全国3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营销网络,下游客户包括医药经销商、连锁药店等。公司结合区域和渠道资源因素,筛选确定合格的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医疗和零售终端的覆盖;同时与大型连锁药店开展深度合作,并积极打造电子商务销售体系,实现部分产品线上销售。公司配合经销商、连锁药店开展广告宣传、节假日促销等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认同度。
中药饮片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医疗终端直接供货;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供现代化的智能中药代煎服务,实现接方、调剂、煎煮、配送过程全开放、全透明,为患者提供便捷、安心、安全的用药体验。
2、药品研发服务的经营模式
(1)营销模式
药品研发服务客户主要为制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在长期的研发服务过程中,公司与国内众多药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新领先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研发需求,凭借其完备的服务平台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助力客户提升研发效率,在服务过程中,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增强存量客户粘性,同时利用医药专业网站、高端研讨会和项目招投标等方式,精准定位新客户,助力业务增长。
新领先为客户提供完整的项目评估和管线布局分析服务,协助客户推进项目立项和选品。立项后可延伸进行药学研究服务、临床服务、注册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技术委托服务,部分项目可直接进行MAH注册批件交易。同时,根据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亦可提供杂质定制、工艺优化、分析检测、体内外桥接评估、医学方案设计、知识产权布局等单元服务。
(2)业务模式
公司子公司新领先所提供的研发服务包含临床前药学研究和临床服务,均为通过专业化的外包服务及专业技术平台节省制药企业或新药研发机构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新领先可提供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CRO研究、分析检测服务、注册申报、药品持证转化及研发成果转让(MAH)等全产业链技术服务。目前公司建立起制剂平台、原料药研发平台、分析检测平台及体内外桥接平台等多个子平台,专注于服务高端制剂和创新药研究、复杂化合物开发、体内外桥接评估、BE和临床试验方案分析等领域。具体包括:
1)临床前药学研究(包含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主要是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其个性化需求,以实验方式完成药物的临床前研究,为其提供包括化合物筛选与评价、原料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与稳定性研究、临床批件申请等工作,将技术成果和资料移交客户,并获取商业性的报酬。技术转让主要是通过开展周密的市场调研,自主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研发标的,待开发到一定阶段后择机推荐给客户,将技术成果进行转让,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
2)临床CRO服务模式
临床CRO服务主要是接受申办方委托,按照规范要求与申办方、主要研究者共同制订临床研究方案、监查临床研究过程、进行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并协助完成临床研究总结报告等。服务内容包括:研究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研究总结等。
3)MAH服务模式
公司以药物研发为核心,从事药品持证及转化服务,搭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MAH (上市许可持有人)为主体,提供CRO、CDMO、交易促进、药品上市后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
3、药品药材流通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利用自身渠道、专业及地域优势,采购中药材及其他医药生产企业的药品进行销售。
(三)公司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及产品得到行业及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并获得多项荣誉:公司入选中国中药协会发布的“2023年中成药工业TOP100”榜单、米内网“2023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获评“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2022-202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郑州市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链链主企业”、郑州市“市级十大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郑州高新区“2024年度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等。公司药品制剂业务的核心产品双黄连口服液多次被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列入重大疫情诊疗方案的推荐用药,是应对呼吸道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代表性用药之一,多次被评为“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感冒药类)”,荣获2024年乌镇健康大会暨第三届中国OTC大会“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2024年中国药店全生态伙伴大会(万艋会)感冒类“2024中国药店臻选品牌”。
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是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桐君传统中药文化”的传承单位、浙江省非遗工坊,将传统炮制技术与先进制造工艺有机融合,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公司“桐君堂”品牌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生产的“药祖桐君”牌中药饮片在江浙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子公司北京新领先经过近20年的行业积淀,拥有专业的研发管理团队、完善的研发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丰富的药品研发经验,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2023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副会长单位、中西医结合新药创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连续获评“中国医药研发50强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受销售、采购业务的季节性波动以及结算周期等因素的影响而变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142.0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2.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34.42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25,319.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458,371.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645,837.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8,763,890.31元。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024年12月实施了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530,749.8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1,283,541.8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814,291.7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8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530,749.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74%。
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在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辉先生、马世光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主要经营团队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辉先生、李景亮先生、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十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太龙药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龙药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5,530,749.88元(含税),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25,319.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458,371.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645,837.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8,763,890.31元。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024年12月实施了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530,749.8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1,283,541.8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814,291.7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8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530,749.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74%。
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在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末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证
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交易行为真实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尹辉先生、马世光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7月起与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上年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的统计区间均为2024年初至2024年6月。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接受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服务,因关联方较多、服务内容较为分散且交易金额较低(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故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4M6J7L
注册资本:人民币8,572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罗剑超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号楼6楼
主营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委托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
主要股东: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海”)持股34.9977%,河南港投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9977%,郑州归朴得一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47%。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88.01万元,净资产2,682.9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9.7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蓝海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罗剑超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履约能力分析
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41165786
注册资本:人民币218,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马世光
注册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创新大道36号院高新智慧产业园 17号楼20层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等。
主要股东: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持股98.1693%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37.11亿元,净资产135.80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31亿元,净利润-0.76亿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向公司提供服务、租赁业务的资质及履约能力。
(三)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5826328M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志贤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1号
主营业务:电子技术产品、环保节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服务;资产运营管理
主要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9,667.16万元,净资产43,162.2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2,062.61万元,净利润4,200.6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向公司提供仓储服务的资质及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人提供研发服务
控股子公司新领先向关联方提供的药品研发服务为其主营业务,与交易方签署的书面协议遵循自愿、公平的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公正,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约定与非关联方进行的同类交易一致。
(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租赁关联方办公场地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按市场价格和实际服务量计算,租金按实际租用面积和郑州市办公用房租赁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占比不高,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堂”)、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领先”)及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海”)。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541.9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成本,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持股87.38%的子公司新领先持有重庆新领先和深蓝海的股权比例均为100%。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可以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担保额度包含为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782360835P
2、注册资本:25,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4、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5、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城南路619号1号楼三层
7、主营业务:药品批发,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中草药种植及收购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桐君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6623464816
2、注册资本:13,5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4、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6、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619号
7、主营业务: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销售,中草药种植及收购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持有其100%的股权,中药饮片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0411818M
2、注册资本:9,155.42万元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05年1月10日
5、法定代表人:陶新华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19号楼205室
7、主营业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87.38%的股权,河南京港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12.62%的股权;新领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7GPX8L34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2年1月19日
5、法定代表人:许宏森
6、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和顺大道799号(永川大数据产业园B区1号楼5层)
7、主营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持有其100%的股权,重庆新领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31154743
2、注册资本:2,75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4、成立日期:2007年6月6日
5、法定代表人:罗剑超
6、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0号楼
7、主营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药品委托生产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持有其100%的股权,深蓝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控制融资成本,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新领先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新领先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将本担保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000万元(含本次预计额度),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应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四)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五)登记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 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邮编: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第17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第18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第17号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第18号解释,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第17号解释和第18号解释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和第18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0: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至4月17日(星期四)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0222@talop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0:30-11: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0: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0: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至4月17日(星期四)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0222@talop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371-67982194
邮箱:600222@talop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中药饮片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120万元(含本次),已实际为新领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在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为期一年的1,05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为期一年的4,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中药饮片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对新领先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将新领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万元调剂至其全资子公司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调剂后公司对新领先的担保额度为14,700万元。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将新领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850万元调剂至其全资子公司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调剂后公司对新领先的担保额度为13,8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4日、2024年8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号、2024-025号、2024-043号、2024-056号)。
对被担保人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6623464816
2、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6、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619号
7、主营业务: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销售,中草药种植及收购
8、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中药饮片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0411818M
2、注册资本:9,155.42万元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05年1月10日
5、法定代表人:陶新华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19号楼205室
7、主营业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87.38%的股权,河南京港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12.62%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
债务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5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新领先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新领先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8,041.96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81%;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度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次、行政监管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雪艳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豪科技、京城股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曼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豪科技。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曙光先生,2007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0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信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公司代码:600222 公司简称:太龙药业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