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恶性肿瘤治疗中,放疗有广泛的适应证,中国肿瘤患者中约有70%接受放疗,放疗也是肿瘤疼痛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放射治疗缓解癌性疼痛的主要机制包括:缩小肿瘤体积,减轻对邻近组织的破坏、减轻骨膜和骨髓腔的压力、消除对神经根的压迫、缓解管腔阻塞和解除血流阻滞等。
癌痛的放疗不仅包括对原发肿瘤的治疗,使原发病灶缩小,从而减轻或消除肿瘤浸润、压迫引起的疼痛,而且可以有效缓解骨转移癌所致的神经病理性疼痛。
对原发肿瘤伴有明显癌痛患者有治疗作用的包括:鼻咽癌、颅内原发肿瘤引起的头痛;
肺癌、纵隔肿瘤、胸膜间皮瘤等引起的胸痛;可切除或不可切除的中晚期胰腺癌、肝癌、腹腔淋巴结转移、局部晚期盆腔肿瘤引起的腹痛。对姑息性止痛放疗最敏感的包括骨转移、脑转移、脑膜转移、淋巴结转移以及脊髓转移压迫、肿瘤压迫所致上腔静脉综合征,以及支气管阻塞所致疼痛等。
一、 骨转移的放射治疗
骨转移是恶性肿瘤最常见的合并症,疼痛也最为明显。骨转移患者的临床症状主要包括:疼痛、脊髓压迫、病理性骨折、高钙血症、骨髓抑制等,其中骨转移所致的疼痛最常见,对生活质量和预后影响也最大。研究表明,30%-90%的癌症终末期患者存在骨转移。骨转移常见的原发肿瘤是肺癌、前列腺癌、乳腺癌等。
恶性肿瘤骨转移的主要治疗手段包括对症治疗和对因治疗两部分。对症治疗主要包括镇痛药物、激素和双磷酸盐治疗。对因治疗主要包括放疗、化疗和手术治疗。放射治疗能够缓解疼痛、缓解神经症状、维持骨结构、控制肿瘤的生长。对于一些负重的骨结构,如果肿瘤破坏,即使患者无明显疼痛也要积极治疗,以减少将来骨折的机会。
放疗治疗骨转移的镇痛效果非常明显,能够使80-90%的患者获得疼痛缓解,完全缓解率可达50%。50%以上的疼痛在放疗1-2周内开始缓解,90%的疼痛能在3个月内缓解。疼痛缓解效果及缓解时间与许多因素有关,包括性别、原发肿瘤部位和组织学类型、KPS评分、转移类型(成骨性或溶骨性)、转移病灶部位(承重骨或非承重骨)、转移病灶数目、疼痛病灶数目及治疗前的疼痛程度等。
二、脊髓压迫
脊髓压迫是椎骨转移的常见并发症,在美国,每年诊断超过20000例的转移性脊髓压迫(metastatic spinal cord compression,MSCC),大约占到所有癌症患者的5%-14%。MSCC是一种破坏性非常大的肿瘤并发症,被认为是一种肿瘤急症,需要进行紧急干预处理,但结果往往并不满意。发生MSCC的常见原发肿瘤包括乳腺癌(29%),肺癌(17%)和前列腺癌(14%)。最常见的受累节段为胸髓(59-78%),其次为腰髓(16-33%)和颈髓(4-15%),而有多达一半的患者发生多个节段的受累。背痛是MSCC最常见的症状,发生率为88-96%,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早期诊断和适当的处理能够减轻疼痛,改善运动功能以及感觉功能的恢复,在某些肿瘤中还能够延长生存。对于脊椎稳定的疼痛病灶,放射治疗能够避免病理性骨折的发生,缓解疼痛,延迟或者逆转神经功能损伤。
恶性肿瘤患者发生骨转移表明病情多数已经处于晚期,这部分患者需要进行以姑息为目的的治疗,以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放射治疗是缓解晚期肿瘤骨转移或侵犯局部软组织所致疼痛的治疗手段之一,也是肿瘤压迫脊髓的有效姑息治疗手段。在晚期转移性肿瘤的治疗中,放射治疗如果应用得当能有效缓解患者的痛苦,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并可能延长患者生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