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
各参保企业、参保市民
为做好使用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工作,经批准,现对11月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业务受理时间调整如下:
一、税务机关缴费受理截止时间
▲ 企业委托划款缴费方式为11月20日 ,电汇缴费方式为11月20日,支票背书和银行受理支票为11月19日,现金缴费为11月23日(16点30分)。
▲ 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缴费为11月23日 ,银行代扣报盘为11月23日。
二、社保部门业务受理截止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缴费类业务申请为11月22日,其他业务申请为11月26日。
经办窗口:各类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为11月26日,企业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丧抚待遇业务为11月23日,其他业务为11月27日。
为保证各项待遇不受影响,请各参保企业、参保市民尽快完成缴费及相关社保业务,如有问题请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咨询。 社保业务将于12月7日恢复正常办理。
编辑:姜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