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代缴叫停后

社保挂靠代缴被叫停的讨论,站上了风口浪尖。

社保挂靠代缴即个人通过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保,但双方并没有实际劳动关系。而3月18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32条提出,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等方式参保骗保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的规定处理。4月25日,广东决定于4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更是引起多方关注。

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人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社保挂靠代缴是否违规此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但条文只有一句话,具体包括哪些行为还需要明晰。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新增的第32条列了6款细则,相当于把《社保法》第88条的法律责任细化了。这样一来,个人通过第三方公司(与其没有劳动关系)实现城镇职工社保代缴的风险就非常大。”

从发展时间线来看,社保挂靠代缴由来已久。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中国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有明确规定,且已实施近20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这在政策规定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地方利益,不接收非户籍就业者在当地参保和享受待遇,间接助推挂靠代缴市场的形成和扩张。

当社保挂靠代缴面临暂停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问题,以及是否违规等争议也随之而来。

社保挂靠代缴的由来

在分布人群上,此前依靠社保挂靠代缴的人群主要分为灵活就业人群以及有社保属地化需求的公司员工。

对于灵活就业人群而言,上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人表示,此前为灵活就业人群提供社保缴纳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有的还有一些限制。譬如在部分一线城市,只允许拥有本地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群缴纳养老保险,这也导致大量在一线城市灵活就业的外地人口没办法在当地缴纳城镇职工养老社保。另外,也存在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对公共服务平台渠道还了解不够、缺少个人合规意识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多地社保缴纳与其他公共政策挂钩,包括买车买房、子女入学等。也因为此,缴纳社保对于很多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变成了刚需。

与此同时,虽然此前近20年个人均可以通过公共服务机构以个人身份参保,但也存在不便利等阻碍。上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人表示:“很多人为图方便会花钱找第三方公司做社保代缴。因为通过公共服务机构,此前需要先转移并存放个人档案,有的还需要到大厅当面签署协议、办理专用存折等一系列手续,流程上相对不够简便。”

当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时,社保挂靠代缴也成为新的需求。张盈华介绍,部分人群因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顺畅,也会寻求中介机构挂靠,以免因缴费中断造成个人利益受损,尤其是在一些地区将社保缴费年限与购房车号等市民权益挂钩情况下更为常见,这是保护利益的无奈之选。

对于一些拥有固定劳动关系的公司员工而言,社保挂靠代缴也成为无奈之举。正常流程下,公司需要在当地工商注册成立后,才能以单位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保,即员工社保缴纳城市遵循公司注册地原则。

上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人表示:“一些公司需要在全国跨地域用工,但出于管理、成本控制等因素,在很多城市只是辅助职能,没必要开设分支机构,这就导致公司没办法在这些城市直接为当地员工缴纳社保,可是员工对社保缴纳属地化又有刚需。随着专业分工市场化的发展,公司只能把这些员工的社保关系可以委托给当地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来解决。”“还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鼓励员工挂靠中介机构参保,将社保关系登记在缴费洼地的省份,这是钻空子的有意之举。从法律规范来看,任何虚构行为都应被禁止,但挂靠代缴并不罕见,也需要从政策角度进行深思。”张盈华表示。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当社保挂靠代缴被暂停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哪些渠道缴纳社保成为新的疑问。

以江苏为例,2021年8月,江苏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当前,江苏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登录江苏省人社网办大厅、人社局社保综柜三个渠道即可申报养老保险参保。

张盈华表示,个人挂靠代缴,既是谋私利的主观意愿驱使,也是基本公共服务不足的客观结果所致,对于政府来说,要堵住漏洞,也要疏通引导,更要强化服务。“首先,应加快完善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该平台正在试运行。下一步应加快推进各个地区开通并网,同时要加快落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破除地方保护藩篱。”

其次,对已经挂靠代缴的人群,张盈华建议,应限时整改分流,符合单位参保条件的,由征缴部门向单位征缴,符合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应引导灵活就业者到当地经办机构自行办理,对通过挂靠代缴形成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可一刀切地完全抹去,应按当地应参应缴责任计算,计算结果及时告知并允许参保人申诉。

政策层面正在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2021年7月22日,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为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方式等制度设计上做了特殊照顾。

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与收益来看,个人参保也存在诸多利好。同样以江苏为例,2022年3月7日,江苏省如东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文章显示,若过去十五年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男职工从2007年3月缴费至2022年2月满15年,共缴费85000元左右,则现退休领取待遇为1200元/月左右,此后每年根据政策调整按比例上调。若不考虑上调退休待遇,成本回收为70个月。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全年最低为10200元(每月850元)。

异地员工社保属地化的解决办法

对于上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人而言,公司把多地员工社保委托给当地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的情况并不少见。

此前,他遇到过的一家公司案例是,一家集团公司因销售人员规模较大,但因人工成本高、员工体验差等原因,没有办法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也因此没办法满足各地员工在当地开设社保账户的需求。为此,选择委托给当地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既节省了运营成本,又保障了服务的专业性。

他表示:“一方面,多地社保缴纳与其他公共政策挂钩,员工需要满足属地化缴纳社保的需求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合规要求各地劳动合同、社保、个税的单位主体一致。为此,传统的单独把社保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可能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合规风险。企业应该顺势而为,按照政策合规要求来调整安排。”

那么,社保代缴叫停之后,应该如何规范化解决各地员工社保属地化需求问题?

在上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人看来,目前有三种解决办法:第一,如果公司没有设立地方主体,可以把全国各地员工的社保、税务等关系均统一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再派驻员工在到各地工作。这种方案有临时性,长期来看没有满足员工社保属地化需求;第二,公司随经营发展在各地开立分支机构,让当地员工享受属地化待遇。虽然会给公司的分支机构管理、运营效率带来诸多麻烦,但这也是实现合规和满足员工需求的必要成本;第三,在暂无分支机构的地方,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社保、个税由当地已设立机构的第三方公司负责,这样无需自建分支机构,而借助外力来满足属地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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