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刑法第二十条已被唤醒#,那#刑法修正案十一#呢?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是对《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的《刑法》修正案,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该修正案最值得关注的是对《刑法》第十七条的修改,修改后的条款是: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有媒体记者获悉,针对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同学杀害案,考虑到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地方正在申请启动程序,本案或将成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被执行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