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就订立窥淫罪开展公众咨询

香港特区政府8日公布,就窥淫、私密窥视、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和发放相关影像订立刑事罪行的建议展开公众咨询,为期3个月。香港特区政府接纳法律改革委员会《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报告书的建议,提议就窥淫

中新社香港7月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8日公布,就窥淫、私密窥视、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和发放相关影像订立刑事罪行的建议展开公众咨询,为期3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接纳法律改革委员会《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报告书的建议,提议就窥淫和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包括照片及影片)订立刑事罪行。特区政府同时建议就不论目的为何的私密窥视订立刑事罪行。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为进一步保护受害人,特区政府提议就发放上述拟议罪行中偷拍的私密影像,以及在未经同意下发放先前经同意拍摄但没有同意作其后发放的私密影像订立刑事罪行。另外,特区政府建议将这些罪行全数列为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下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

香港现行法例并没有针对窥淫或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而订立特定罪行,有关行为目前只可被控以游荡、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等罪行,部分刑罚相对较轻,与窥淫和私密偷拍的严重程度并不相称,尤其该等罪行往往侵犯受害人的私隐权和性自主权,对受害人造成长期困扰、侮辱、骚扰和压力。

咨询文件显示,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香港共有275宗案件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裁定罪成,当中73%(约200宗)涉及在公众和私人地方使用手提电话拍摄裙底(包括照片和影片),以及在未经同意下上载私密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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