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河北石家庄市继续延长供热至4月6日24时

河北新闻网4月1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今天,河北省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继续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石家庄市将于4月6日24时停止供暖。

通知指出,根据气象部门预报,4月1-3日,我市局部地区有偏北风4-5级,气温下降4-6℃。按照河北省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大风寒潮确保群众取暖的紧急通知》(冀供暖办函〔2020〕10号)有关要求,依据供热气象会商结果,结合清明小长假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居家防疫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主城区继续延长供热至4月6日24时。各区供热办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督管理责任,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所有居民小区延长供热工作落实到位。各供热企业要加强热源、热网等供热设施的检查维护,根据天气变化趋势,及时调整供热参数,保证供热系统安全运行和供热质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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