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炽昌:申命学派的传统与历史观

希伯来圣经中的申命学派指的是撰写《申命记》的古代以色列群体,学者一般认为他们还编辑了从《约书亚记》到《列王记》的书卷。据称,公元前622年犹大国王约西亚开展宗教改革,其中倡导净化祭祀习俗,并强调将耶路撒冷圣殿作为祭祀中心,此两项是申命学派最为关注的重点。现有的申命学派文本已包含了耶路撒冷圣殿被毁(公元前586年)的经验和散居异国他乡流散人民的状况。整卷《申命记》以摩西充满热情的训导形式写成,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走出埃及为奴之地,在旷野游荡了40年,最后来到位于约旦河东部的摩押山,面对将要进入之迦南应许之地。正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摩西回顾/解释了以色列的历史,并给出所谓的申命法典(第二律法:第12-26章),教导并警示以色列人要把握正确的生活方式及盟约规范的神人关系,将书卷中的法典实践于生活中,才可以在应许之地长久居住,免被外族统治,流亡于异乡列国为阶下囚(第4与30章)。

本文整理自上海大学历史学系主办的“希伯来圣经研究系列讲座”第1讲,主讲人为李炽昌,著名的希伯来圣经研究学者,香港中文大学文化与宗教研究学系荣休教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ICS)荣誉高级研究员,山东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特聘一级教授。讲座由上海大学历史学系黄薇老师主持。

一、五经地位的确立及疑点

依照犹太传统,希伯来圣经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律法、先知书与圣著。其中第一部分“律法”,希伯来语称之为妥拉(תורה),包括的是《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五卷书,合称“五经”(The Pentateuch)。在这些经典最后定稿的时候,犹太传统认为这五卷书包含了信仰的核心。然而,作为五经的结尾,也就是《申命记》的最后一章,讲到摩西在摩押平原的尼波山远眺,看到应许之地迦南就在前方,但是他没能抵达那里,在摩押地就去世了。作为一个信仰群体的领袖和民族英雄,摩西在圣经和以色列民族文化传统中地位极高,连五经也被称为“摩西五经”。摩西没到达应许之地便客死他乡,以此作为五经的结尾,似乎故事尚未完结。

如果从整体的角度观察以色列人对他们自己历史的回顾,《申命记》26:5这样讲道,“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里却成了又大又强,人数很多的国民。”每个民族都有着对自己祖先的认识,从而构成一个民族的自我认同。在写作《申命记》这一章节的以色列人的认知里,他们的祖先是一些游荡(“将亡”就是游荡的意思)着的亚兰人。随后,《申命记》26:6-9继续描写游荡的祖先作为奴隶遭受埃及人的压迫:“埃及人恶待我们,苦害我们,将苦工压在我们身上。于是我们哀求耶和华——我们列祖的上帝,耶和华听见我们的声音,看见我们所受的困苦、劳碌、欺压,他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臂膀,并大可畏的事与神迹奇事,领我们出了埃及,将我们领进这地方,把这流蜜与奶之地赐予我们。”《申命记》作者在回顾民族历史的时候使用了一个很强烈的对比:原本游荡在外的祖先遭受欺压,最后在上帝的拯救下从埃及人的奴役中摆脱,走出埃及,进入应许之地,成为又大又强、人数众多的国民。在这历史叙事之建构中,以色列是一个人口稀少、被奴役的群体,他们在不属于他们的另一个民族的土地(即埃及)上受到压迫,最后得到了上帝的拯救,前往不被奴役的应许之地迦南。这样,希伯来圣经的“出埃及事件”与新约的“基督事件”一同在神学宗教意义上,各自成为新旧两约中最核心的救赎史叙事。但“出埃及事件”在五经结尾之处却戛然而止,以色列人尚未完成回到应许之地的任务,故事停留在领袖摩西去世的情节。这是十分令人诧异的,因为故事的核心显然是要到达应许之地。

因此,有学者主张应当将《申命记》之后的《约书亚记》加进来,用“六经”取代“五经”这个说法。《约书亚记》所讲述的中心内容,就是由约书亚承接摩西领袖的身份,带领以色列人渡过约旦河,用十三年的时间征服迦南地。迦南地是上帝赐予的,但这个地方有迦南的原住民,以色列人要将其灭绝,获得应许之地。这样,六经的完整叙事才能构成以色列信仰的整体。

然而,值得思考的是,传统的五经并不包括进入应许之地的部分,只包括从上帝创造世界开始,到领袖摩西看到应许之地,并在应许之地之外去世。如果假设原本就有六经,那么编者为何将第六卷《约书亚记》划出经典之外?编者有何特殊用意,希望去影响读者?我们稍后来谈这个问题。

二、被掳的经验与《申命记》的核心观念

根据希伯来圣经的记载,我们可以获得一个有关古代以色列史的基本发展脉络。以色列人的祖先大概在公元前1250年离开埃及,在大约公元前960年的时候分裂为两个国家,北边的称为以色列,南边的称为犹大。北国以色列在公元前722年亡国,南国犹大在公元前586年亡国,耶路撒冷圣城也随之沦陷。在南国灭亡时,犹大地区的精英阶层和专业人士被巴比伦掳走。直到公元前538年,以色列人再从巴比伦回归。

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犹大地的人都被掳走了再回归。巴比伦人只是将上层阶级、专业人士掳去了巴比伦,这些人中包括犹大的祭司、先知和文士,也就是以色列社会中的知识阶层。从被掳到回归的这段时间里,带给圣经编写者许多重要的启发,他们试图将整个以色列民族的历史、信仰和经历写下来,作出有深度的反省。因此,以色列的信仰在希伯来圣经当中的表达,实际上是后面时代的历史经历影响了对前面时代历史经验的总结。以色列的领袖和有学问的人,能够重写(Rewrite)、重述(Rephrase)、甚至取代(Replace)以前的经历,对历史经验进行总结,让犹太人得以重新了解历史。

回到今天的主题《申命记》,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摩西。当然,这本书不是摩西写的,托名历史人物进行写作是一种常见的手法。但《申命记》讲述的是,摩西来到旷野,就在应许之地的边缘,重新回顾历史,目的是为了对未来起到指引作用。《申命记》的英文为Deuteronomy,字面意义是“第二律法”,指的是对律法的解释。从中文翻译来说,《申命记》这个卷名也表达出对于上帝律法(诫命)的重申与解读。我们来看《申命记》1:5,经文写道:“摩西在约旦河东的摩押地讲律法”。“讲律法”是个很重要的提示,说明摩西在向以色列人解释(expound)与上帝约定的律法。这一章之后的内容都是借摩西之口对律法进一步解读。

《申命记》的写作就是要给律法建立一个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新意。在之前的情节中,摩西在西奈山获得了律法(《出埃及记》19),包括十诫等,接下来的经文将每条律法都书写下来,摩西也按照上帝的要求完成了会幕的建造。五经中的《利未记》和《民数记》描述了上帝对摩西定下有关祭祀与圣洁的法规,这两部作品都是上帝对摩西所说的话,这些构成了以色列的传统律法。《申命记》要进一步强调的观念是,上帝与以色列在西奈立了约,约的具体内容就体现在五经之中。之后,这一观念也成为了犹太教的信仰核心。那么《申命记》借由摩西之口,究竟试图向读者传达什么信息呢?

我们通常将《申命记》的文本结构大致分为这几段:1—4;5—11;12—26;27—28;29—30;31—34。其中,31—34作为最后的章节,讲了摩西的死亡;开头1—4和5—11是摩西的两段讲话;12—26是申命法典,核心的部分;27—28强调的内容是违背律法将会受到的惩罚;29—30是关于这卷书非常重要的一个总结。

我们看到《申命记》经文中称以色列人是“被掳的子民”,还称他们为“被赶散的人”“在天涯的”(30:1-5)。这些内容都是借着摩西的口说出的话,但是,摩西本在旷野发言,而被掳的事件要在差不多700年后才发生。所以这些话不是摩西写的,显然是那些已经在被掳之地的作者写的。这里涉及的是有关《申命记》的编辑问题。希伯来圣经有一个独特之处,就是越晚写成的部分反而越靠前。继续看《申命记》试图传达的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要教导以色列人如何在应许之地得以存活的方法。《申命记》第30章不断重复“存活”“要拣选生命”这类表达(30:6, 8, 15, 16, 19),并且反复出现“今日”这个时间状语(30:2, 8, 11, 15, 18, 19)。《申命记》所有对律法的解释都是说给“今日”的人。实际上,这是经历了巴比伦之囚的作者在告诫犹太人,在当下这个新的流亡时代,仍然要尊奉耶和华和他的律法,才能够被耶和华所拣选,才能在这个艰难的时代得以存活。《申命记》最重要的一个信息就是,以色列民族存活的方式就是要遵守律法(4:1, 2, 4-6, 10)。

一些后来的基督教学者会说,旧约是一个律法的时代,严格苛刻,是令人死,而新约是一个恩典的时代,是令人生。但这其实是错误的。旧约的律法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需要恪守的条文,并不是一条条去做,而是要遵循一条律法的道路。《申命记》强调所有能带来存活、带来生命的,都是上帝的话语,而非上帝的形象。此处也能够看到,反对偶像崇拜的观念可追溯到希伯来圣经文本中(4:12, 23, 25)。

三、《申命记》与五经

在分析《申命记》包含了被掳经验之后,李炽昌教授最后再回到讲座开头前提出的问题。五经的叙事始于《创世记》中上帝对以色列先祖的应许,《出埃及记》在埃及为奴和旷野的经历未能实现这个应许。《申命记》被纳入五经,并作为五经的最后一卷书,五经叙事的结尾便是摩西在眺望应许之地的旷野中去世,以色列人也未能进入应许之地。在《申命记》中,摩西回顾了历史过往,解释了律法,指导以色列人要遵守与上帝的约。那么五经的编者为何要让五经叙事结束在摩西去世的情节上?为何五经叙事不包括应许的实现?五经编者用意为何?

《申命记》没有描绘以色列人前往应许之地的生活,经文中反复出现的有关对“今日”的告诫,《申命记》对律法的那些解释,也都是对“今日”而言。不仅摩西没有到达应许之地,那些“今日”聆听摩西教诲的听众也都被隔绝在应许之地以外。“今日”这些无法拥有应许之地的群体,就是那些沦为“巴比伦之囚”的流亡者。因为只有在流亡、失去国土的历史经历中,才会重新思考先祖的应许,对占有应许之地产生深刻的质疑,由此才会对叙事情节作出如此设计。如果对应许之地的占有才是约的核心,那以色列的信仰就会瓦解。因此,《申命记》定义约的核心是对律法的遵守,而不是对应许之地的获取。

《申命记》作者与其他讲故事的人不同,他们没有给予读者一个故事应有的结局,而是让故事的主角和读者一起面向未来。把“今日”停留在了摩西尚且在应许之地边界的时候,而把“未来”放在了五经之外。正如在五经的记载中,以色列人始终是一个无地的群体。尽管他们不断被赋予对未来的期望,但是这些期望又是无法被切实掌控的。他们前途茫茫,始终未卜。总体来说,《申命记》就是这样的一本总结古今的书。为流亡时期的以色列人重新阐释了律法。在这本书里,将来如何,要如何去生活,并不是上帝已经安排好的,未来如何取决于你现在如何,没有人能帮你决定你的前途。这也就体现了人是有自由意志的。这些共同构成了申命学派的写作传统。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