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关发布】;
近日,深圳邮局海关在一票转运货物中查获大麻油13805.3克。
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10瓶精油”的包裹机检图像可疑,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该票包裹内有10瓶油状膏体。经试剂检测,该批膏体呈大麻阳性反应,重13805.3克。目前,海关缉私部门已介入调查。
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