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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保利新联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33)、《关于子公司保利新联项目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公司下属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新联)中标新疆能源集团三塘湖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采剥(含穿爆)工程(二标段)项目,中标报价243,442.57万元,计划工期2年。
近日,公司下属保利新联与发包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采剥工程(含爆破)二标段施工合同》。具体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4)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曙光
(6)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6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经查询,该工程发包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采剥工程(含爆破)二标段
3.工程地点: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4.工程内容:在发包人下发的计划图纸范围内,完成本矿范围内为露天矿剥离物料(含原煤)的钻爆、采装、运输、排卸、坡道工程、采场工作面及排土场整理、洒水降尘道路修筑及养护、挖设排水沟、安全设施构筑、安全及道路标识设立、采场作业面防灭火、冬雨季及特殊条件下施工、排土场整形、排土场覆土、采排场防治水专项工程、边坡修整工程、工作面标准化修整等。
5.合同工期:计划工期2年,进场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限(2年)或实际发生工程量(2亿立方米),两者达到其一的可视为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或者实际发生工程量完成合同量90%,经发包人对承包人综合评定,同时满足相关条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延续3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仅对合同期限进行延续,其他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6.合同价款:243,442.57万元
7.合同生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 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现金或国有银行及国有上市公司股份制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定爆破服务“一体化”战略,深耕富矿地区市场。经过多年矿山爆破服务的积累,已形成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宝贵经验。公司将以此次项目承接为契机,高质量完成工程项目,持续提升矿山项目管理能力,为后续项目的承接奠定良好基础。该项目若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项目合同双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该工程计划工期两年完工后,需达到相关条件方可与工程发包方约定延长工期,是否续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采剥工程(含爆破)二标段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