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4,486,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9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0,366,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5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119,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1,708,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5%;反对1,48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9%;弃权3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387,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278%;反对1,4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77%;弃权3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1,553,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0%;反对1,5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6%;弃权451,4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232,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72%;反对1,51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36%;弃权451,4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1,550,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5%;反对1,51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8%;弃权456,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229,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154%;反对1,5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24%;弃权456,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2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2,559,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14%;反对1,45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5%;弃权469,8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27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287%;反对1,45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25%;弃权469,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2,659,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81%;反对1,33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3%;弃权496,8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37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29%;反对1,3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2%;弃权496,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8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2,665,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8%;反对1,3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5%;弃权486,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379,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44%;反对1,33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0%;弃权486,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5%。
议案(四)(五)(六)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蔡爱燕律师、李瑞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3月2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公司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票3,200,000股,该减持行为系其按照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所进行的,其减持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系其个人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另有117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