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取消硕士生强制发表论文规定

3月18日,清华大学对外公布该校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提出取消“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

《规定》同时指出,要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作为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该《规定》的修订持续了四年时间。而在今年2月25日,清华大学校长邱勇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就曾明确提出:“大学不能把学术权力交给期刊编辑和审稿人。”

清华大学公布此次改革举措后,有公众质疑取消论文发表是否意味着硕士生培养不再以学术能力培养为方向。对此,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彭凯平回应称,从现行培养方案来看,除了取消论文发表这一强制要求外,其他培养过程并未出现太大变化,因此清华对硕士的培养方向不会有太大转变。

而在保证硕士培养质量方面,彭凯平则认为,取消发表论文的要求后,还应找到一个替代方法,构建一个更加系统、全面的综合考量体系,以期保证学术质量不受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自去年开始,清华大学的某些学院已开始尝试多元化的学生毕业评价。而实践证明,取消发表论文要求并未出现学生质量下降的情况。

对于清华大学的此次改革,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东风表示,从研究生培养层次角度,博士生才是科研的骨干,而硕士生毕业很少留在高校从事科研,因此并不一定都要求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把硕士生按博士生要求培养有违学生的成长规律,既不现实,也无必要。

也有专家表示,清华大学的这一做法有其特殊性,其他高校不能盲目照搬。高校具体的管理和改革措施,要依据不同专业的特点以及各校的生源情况决定。高校在破“五唯”的工作部署上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因此在这方面也不能照搬清华模式,而应由各高校的学位组织机构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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