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发放稳岗返还补贴 困难企业最高每人补8340

张掖持续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计算公式为:1390元×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6。

原标题:张掖发放稳岗返还补贴 困难企业最高每人补8340元

中国张掖网讯 张掖持续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计算公式为:1390元×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6。

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条件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对存在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在补缴历年欠费后可申请稳岗返还;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2018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除符合上述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18年度企业生产经营亏损、2018年有未执行完的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或者2019年有新签订的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的具体措施。对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及严重失信企业,不返还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近日起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中国张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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