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沉船涉案船主及工程师被批捕

普吉沉船涉案船主及工程师被批捕。

罪名为过失造成他人严重受伤并危及生命;泰方称“凤凰号”游船游客并不属于“零元团”

“泰国普吉游船倾覆事件”追踪

7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普吉沉船事故搜救指挥中心信息部获悉,普吉法院已批准对“凤凰号”游船船主、工程师的批捕令,罪名为因过失致47名游客遇难。此外,泰国国家警察局副指挥官表示,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此次事故与“零元团”无关。7月5日,泰国普吉两艘游船发生倾覆,致47人遇难,48人受伤。  

“凤凰号”船主及工程师被捕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事故调查进展报告中指出,13日国家警察局副指挥官Pol.Gen Srivara Rangsibrahmanakul(警上将)率部对7月5日发生的普吉沉船事故区域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对于此次事故,普吉府查龙镇警方共接到3起诉讼,包括对56岁的“艾莎公主号”船长Mr Meatha Lemskun及26岁的中国籍游船经理彭大迁的指控,罪名为过失造成他人严重受伤;对50岁的“凤凰号”船长Mr Somjrin Buntham过失造成他人严重受伤并危及生命的指控;以及对25岁的俄罗斯籍Mr Ilia Goldman的指控,罪名同为过失造成他人受伤并危及生命。

记者注意到,报告中写道,对于第三起诉讼,工作人员对被指控人处以1000泰铢罚款后已撤销该诉讼。

当地时间7月13日,事故调查工作人员在经过调查取证后,确认对第二起起诉“凤凰号”船长的诉讼资料已得到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因此向普吉法院提交了逮捕申请,法院批准了逮捕令。

逮捕令批复了对26岁的“凤凰号”游船主Mrs Wralaksan Rekchaikan以及56岁游船工程师Mr Oonzhantr Kanhayote的逮捕令,罪名为过失造成他人严重受伤并危及生命。

同时,国家警察局副指挥官Pol.Gen Srivara Rangsibrahmanakul(警上将)率部同普吉府海事厅负责人、海事厅法律专家、普吉府工业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普吉府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共同对“凤凰号”游船承包方及负责“凤凰号”游船维修的公司进行了检查。

游客报“零元团”一说不实

泰国国家警察局副指挥官表示,调查过程中,发现“凤凰号”游船承包商Thanawat Enginering Phuket Limited Partnerships公司成立及经营并未获得工业部批准,违反法律规定。此外,因未如实上报雇员人数,还违反了社会保障法规。

针对此前对于涉事船上游客是报名“零元团”一说,该副指挥官回应称,在进行“零元团”的核查中发现,参加“凤凰号”游船服务的游客,各自购买“凤凰号”游船服务,套餐中并无旅游公司强制要求的购物、就餐的套餐,因此认定“凤凰号”游船服务并不属于“零元团”。此外,目前尚未发现有政府人员与此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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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宋卡总领事:

敦促泰方切实保障中国游客旅游安全

据新华社电 中国驻宋卡总领事周海成14日在泰国普吉府会见泰国旅游警察总局副局长素拉切,敦促泰方尽快查明普吉游船翻沉事故原因,做好相关善后工作,与中方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保障赴泰中国游客旅游安全。

周海成表示,事故发生后,中泰两国领导人高度重视并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尽全力搜救失踪人员,救治伤员,做好家属安抚工作。连日来,双方工作组密切沟通,协调处置,在搜救、安抚家属、善后等工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感谢所有参与事故处理的泰国政府部门、军队、警察、民间机构等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希望泰方加快事故调查进程,秉公执法,严惩肇事者,确保调查过程公开透明,并尽快公布结果。中方呼吁泰国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中国游客旅游安全,以此次事故为鉴,尽快出台旅游安全保障措施,建立船只、旅游大巴等交通工具安全检测机制,完善旅游监管体系,与中方密切配合,全面加强旅游安全合作,确保中国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以旅游安全合作推动两国关系更健康发展。

素拉切对事故发生深表悲痛,表示泰方高度重视此次事故,泰国旅游警察正深入调查事故原因,保证一定会查明真相,依法惩处事故责任人,还遇难者家属一个公道。同时,泰方已经开始对普吉等安达曼海域所有游船进行安全检查,计划在所有码头建立安全监测点,对出海船只的船体、船员、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测,确保乘客出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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