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家教家风
朱熹世称朱文公,宋代著名的理学家,闽学派的代表人物,儒学集大成者,后世尊称其为“朱子”。朱熹的家教文献比较多,家教思想比较丰富。这里我们选择著名的《朱子家训》来解读他的家教思想和实践。
“宋元家教家风”篇
《朱子家训》的家教思想
朱熹《朱子家训》古本只有“家训”两个字,后来冠以“文公”“朱子”等尊称而有《朱子家训》之名。《朱子家训》虽然只有三百余字,但内容相当丰富。
我们从文本入手来解读这篇家训。
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君之所贵者,仁也;臣之所贵者,忠也。兄之所贵者,爱也;弟之所贵者,敬也。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
“贵”,以某种情况为贵。“仁”,爱护人民。“忠”,忠君爱国。“慈”,疼爱子女。“敬”,尊敬兄长。“事”,侍奉。“信”,信用。
朱熹说:国君最重要的是“仁”,要爱护人民。做臣子最重要的是“忠”,要忠于国君,爱国爱家。做父亲最重要的是“慈”,要疼爱子女。做子女最重要的是“孝”,要孝顺父母。做兄长最重要的是“爱”,要爱护弟弟。做弟弟最重要的是“敬”,要尊敬兄长。做丈夫最重要的是“和”,对妻子要爱护。做妻子最重要的是“柔”,对丈夫要温顺。对待师长要礼貌,交朋友应该重视信用。
《朱子家训》首先定位了“五伦”关系。“五伦”是宗法社会中最主要的人际关系。儒家的人伦等级虽有上下亲疏、尊卑贵贱之分,但道德操守的要求是对等的,有相互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如《大学》要求:“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礼记·礼运》也说:“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这里的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就是指双方在道德上要对等。在对应的关系中,如果有一方不遵守应当承担的人伦之道,另一方的义务也可随之解除。正因为这样,即便是君主,如果不仁,大臣就可以不忠;如果父亲不慈爱儿子,那么儿子也可以不孝,这对单方面强调君父的绝对权威能在政治伦理方面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宋明时期,专制君权发展至高峰,父权、夫权也明显上升,从而出现了“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的礼教现象。对妇女要求“三从四德”,宁可饿死也不能“失节”。朱熹也认为“三纲五常终变不得”。然而在家庭教育方面,朱熹提出要按照对等的道德要求开展,强调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柔,事师以礼,交友守信。《朱子家训》揭示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扮演不同角色的时候,都应该遵守这种对等的道德准则,只有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够以这样的道德准则要求自己,才能够营造出和谐的家庭氛围。
当然,朱熹所提出的对等的道德要求,并非要放弃对子女的教育。比如,朱熹提出的“父之所贵者,慈也”。所谓“慈”,即父母要疼爱子女。但是父母又不能溺爱子女,否则,就是害了子女。当子孙不肖、不听话的时候,对其放纵是不行的,所以朱熹提出:“子孙不可不教也。”
这种家庭教育思想在当下仍然具有借鉴意义。我们现在很多家庭把孩子视为掌上明珠,一味地迁就,百般地疼爱,使孩子养成了唯我独尊、刁蛮任性、不懂礼貌的性格。《朱子家训》告诉我们,父母把爱倾注给孩子的同时,也要加强教育,因为人在年幼的时候,性情未定,可塑性大,要抓住这个时机进行教育,使孩子懂礼貌、守规矩、有教养、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
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慎勿谈人之短,切勿矜己之长。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人有大过,以理而责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
“不肖”,品行不端。“矜”,夸耀。“直”,坦诚正直。“谕”,劝导帮助。“掩”,别人做了坏事,应该帮助他改过,不要宣扬他的恶行。
朱熹说:遇到老人要尊敬,遇到小孩要爱护。有品德的人,即使年纪比我小,我也要尊敬他。品行不端的人,即使年纪比我大,我也要远离他。在日常的谈话中,不要随便议论别人的缺点,也不要夸赞自己的长处。对待与自己有仇隙的人,尽量用讲明道理的办法来解除仇隙。与那些对自己有所抱怨的人相处,也要用正直公平的态度来对待他。在生活中不论遇到顺境还是逆境,都应该做到心平气和地去对待,并从中找到满足。要尽量用一个宽容的心态去面对他人所犯的小的过错,当他人犯了大错的时候,要给他讲明道理。不要因为是细小的好事就不去做,不要因为是细小的坏事就去做。别人做了坏事,应该帮助他改过,不要宣扬他的恶行。别人做了好事,应该多加表扬。
敬老爱幼是儒家文化的传统,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朱熹认为除一般从年龄上要敬老爱幼外,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还应当加上道德品质的标准。对待有道德的人,即使年纪比自己小,也要对他表示尊敬。相反,对不肖之人,即便是老年人也要避而远之。由此可见,朱熹并不是无条件地尊老,而是以道德好坏作为取舍的标准。
处公无私仇,治家无私法。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勿逞忿而报横逆,勿非理而害物命。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义之事则从。《诗》《书》不可不学,礼义不可不知。子孙不可不教,婢仆不可不恤。守我之分者,理也;听我之命者,天也。人能如是,天必相之。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可不谨哉!(以上引自《朱子全书》第26册,《朱熹遗集》卷四《家训》)
“仇”,待人、办事不要有私人仇怨。“嫉能”,不要妒忌贤才和嫉妒有能力的人。“忿”,愤怒。“报”,对待。“横逆”,蛮不讲理的人。“害物命”,伤害人和动物的生命。“恤”,怜恤。
待人处事不要累积私人仇怨,治理家务不要另立私法。千万不要做损人利己的事情,不要嫉贤妒能。对待蛮不讲理的人不要声言愤愤,暴跳如雷。不要违反正当事理,而随便伤害人和动物的生命。不要接受不义的财物,遇到合理的事情要拥护。要勤读史书,要懂得礼仪。要教育好子孙,要同情、怜悯僮仆。对待有德行、有学识的人一定要尊敬,对待有困难的人要帮助。这些都是做人应该懂的道理,每个人都应该尽本分去做才符合“礼”的标准。这样就可以完成天地万物赋予我们的使命,顺乎“天命”的道理法则。
家训图
朱熹最后告诫家人,《朱子家训》中所说的内容是日用常行之道,应该像穿衣吃饭一样,是每天都离不开的生活需求。这些看起来很普通的要求,在现实中并不是都能做到的,或者能轻易达到的,比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义之事则从”等。
由于《朱子家训》最初只是朱熹对自己家庭、家族成员的训诫之词,长期以来它只是在朱氏家族内部流传,并不为外人所知晓,所以影响力远不如其他家训,尤其比不上是同样以《朱子家训》命名的清代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随着时代的进步,《朱子家训》的价值越来越受到有识之士的重视。朱氏家族也打破了自我封闭的传统,认为既然是好的东西就应该与世人共享,大力宣传《朱子家训》的合理价值,使其不仅有益于一个家族,也有益于一个国家和民族。
(本文选自李兵著《习训齐家:中华传统家教家风》,中华书局2020年1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