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下称“峡江农商行”)迎来新任董事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5月28日披露的批复显示,核准刘强峡江农商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简历显示,刘强出生于1981年4月,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职称。2005年4月参加信用社工作,2016年5月起任峡江农商行行长。2024年5月24日,峡江农商行公告称,聘任刘强为董事长,同时解聘其行长职务。
此轮人事调整后,峡江农商行的领导班子将调整为:董事长刘强,副行长李剑、陈梅刚,行长一职则亟待补位。
据查,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9年7月2日,注册资本为17543.577万元。年报披露,2023年,峡江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同比增长4.79%;实现净利润7307.1万元,同比增长5.3%。截至2023年末,峡江农商行总资产67.19亿元,同比增长11.52%。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了5张罚单,剑指江西峡江农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其中就包含现任副行长陈梅刚。
罚单显示,江西峡江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信贷资金被挪用支付土地出让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转嫁押品评估费。
曾凡刚,时任公司授信管理部总经理;陈梅刚,时任公司副行长;袁静华,时任公司三农事业部总经理;席俊,时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四人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七十三条,对江西峡江农商行罚款80万元,对曾凡刚、陈梅刚、袁静华、席俊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