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0月17日讯 (通讯员 杨莉)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2月7日接到消费者赵女士投诉,称其于2019年1月份,在某商城洗衣店清洗貂皮大衣,一共洗3件,取衣服时发现一件白色貂皮大衣洗花了,严重变色变型,失去了原有的光泽,多次向该店反映未果,投诉至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为其维权。
了解清楚事情的始末,市场监管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商城洗衣店和反映人赵女士协商调解,依据《山东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消费者选择非保值洗涤的,如洗涤后衣物出现洗涤质量问题,经修补仍有穿用价值的,经营者应该按该衣物洗涤费的1--6倍金额赔偿”,最终商城一次性赔偿反映人赵女士1万元人民币,双方和解,意见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