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丨App“不授权就不让用”?治刁蛮得用法

深圳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又一成果落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而这一条例的最大亮点,当属对市民深恶痛绝的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收集任性、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等问题说“不”。尤其是“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早已沦为公害,让人无法忍受,必须拿出有力举措。

《条例》专门规定,数据处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为由,拒绝向其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

这一规定针对的正是App过度索取用户个人信息、且“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的典型问题。长期以来,广大用户不断发出质问:就用一下手电筒,就得让你知道我位置?就想买个小东西,就得给你看存储卡?

这种不容商量的霸道模式,看上去给用户预设了充分的选择权,并没有“强买强卖”,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这种选择权早就被剥夺了。不久前,媒体记者测试了10款功能全面的热门App,发现各软件均会在首页展示用户协议或隐私政策。尽管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关闭哪项权限,但登录页面展示的所需权限与软件实际获取的权限往往不一。一旦选择“不同意”,则通常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人们早已进入“App时代”,不能自由、自主、安全使用App,带来的不便和伤害可想而知。要知道,一些App早已成为社交、购物和工作所必备的软件,在多数App都提出无理要求的情况下,就算人们面对霸王条款可以“一笑而过”,也难以承受被App拒之门外的种种直接和隐性后果。

个体的抗争并非完全没有意义,但这个意义甚微。在博弈双方所呈现出的力量对比上,用户是完全不对等的。App用表面文明礼貌实质刁蛮的做法,逼人就范,这一股蛮力,是个体所无法有效对抗的。

人们需要实际救济,这就需要监管部门进行有力遏制,对任性的App们上“紧箍咒”,直至采取更严厉措施。与此同时,立法层面必须有所作为,用长出牙齿的法律法规为用户撑腰,呵护公平正义。显然,《条例》就是深圳在立法层面做出的努力,它对“刁蛮App”们发出了严厉警告。

我国互联网用户量已达9亿,应用程序数量数百万个。监管部门再努力,也无法对提出无理要求的每一个App进行限制和规劝。以法治之名,作出统一规范,遏制App任性,这才是事半功倍之举。总是讲道理是没有多大效果的,几年来的现实已经说明这一点。依法办事,依法惩治,效果将大不一样。期待更多地方在这一领域跟进。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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