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弊案五名前现任民代遭检方声押 “时代力量”党主席徐永明被停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民代收贿弊案,认为现任民代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赵正宇,前民代兼“时代力量”党主席徐永明涉嫌收贿但否认犯行,且有勾串、逃亡之虞,2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被声请羁押的五名现前任民代:苏震清(民进党)、廖国栋(国民党)、徐永明(“时代力量”)、陈超明(国民党)、赵正宇(无党籍)

检察官另声押涉嫌行贿的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负责人李恒隆与涉嫌担任“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廖国栋办公室主任丁复华、赵正宇办公室主任林家骐等3人涉嫌收贿也遭声押。

连同苏震清等人在内,台北地检署一共声押禁见10名被告,另12名被告交保,1人请回。

检察人士指出,上次声押现任民代还是2007年,如今一口气声押4名现任民代,应为史上第二例。

检调调查,李恒隆、统领百货总经理翁华利涉嫌透过郭克铭等人,行贿陈超明、廖国栋、苏震清、前民代陈唐山、徐永明数十万至上千万元(新台币,下同)不等金额,施压台经济部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经营权;赵正宇则涉嫌收贿,护航殡葬业者。

台北地检署7月31日由7名主任检察官、27名检察官带队,指挥调查局兵分65路搜索,约谈63人到案,并在赵正宇家中查扣920万元现金。

赵正宇、廖国栋1日被移送至北检时,持衣物遮脸,未回答媒体询问;陈超明、徐永明则表示,没有收贿;苏震清未做回应;李恒隆向媒体否认行贿民代,还表示自己是被害人,不需要行贿,与苏震清的2000万元是借贷关系。

台北地检署动员多名检察官连夜侦讯,将苏震清等23人列为被告,获交保的主要被告与金额包括陈唐山50万元,“时代力量”副秘书长林钰杰10万元,徐永明助理李承值5万元,陈超明办公室主任梁文一10万元,阳明山公园管理处长刘培东5万元。

交保业者包括翁华利200万元,李恒隆的姐姐李秀峰50万元;涉嫌行贿赵正宇的殡葬业者钟克信100万元,殡葬业者陈明瀚30万元。

检察官讯问后认为,苏震清等10人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及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交付贿赂等重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证人或湮灭证据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时代力量”火速停权徐永明 邱显智代理党主席

“时代力量”1日晚间表示,决策委员召开临时决策委员会,会中决议即日起停止徐永明及副秘书长林钰杰的职务,并推选“时代力量”党团总召邱显智为代理党主席。

国民党:法院若批准羁押 尽速停权党籍民代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王育敏1日表示,若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将尽快召开考纪会将涉案的党籍民代陈超明、廖国栋停权;但若未裁定羁押禁见,再看后续情形,若有涉违反党纪,再做后续讨论与处理。

国民党立法机构党团总召林为洲表示,尊重司法调查,毋枉毋纵,追查到底。

民进党:视案情发展祭出最重停权以上处分

民进党1日晚表示,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侦办程序,期待司法机关能尽速厘清事实,勿枉勿纵。

民进党表示,党内廉政委员会同意尽速召开廉政会议,届时将以最严厉的标准来检视此案,并随时视案情发展,再进一步做出最适当的处分,依据廉政条例的规定,最重将可达成停权以上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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