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期日近,不管你是在准备四六级,还是托福、雅思、GRE,每周都少不了要写上那么几篇作文。
而要做英文Presentation的同学更加是沉迷写稿不可自拔。
英语欠佳的同学通过写作练习来更加熟练地掌握新记下的词句搭配,英语不错的同学也可以通过勤写来提高自己的英文写作水平。
不过黄油发现,即使是英语不错的同学写出来的作文(即:几乎没有语法错误,有长句、难词等),也常出现一个问题——
不地道。
什么叫不地道呢?就是中文痕迹颇重,看着就能想起高中英语老师的谆谆教诲的作文。
有些同学的作文,是自带「反 · 翻译腔」的——一眼看去就让人想到是天朝考生的手笔。因为世界上的每种语言,语法都是不尽相同的。同样的词来表达同样的意思,可能每个国家的人都会使用独特的搭配方式。
举个例子,看过日式轻小说的同学应该可以一眼识破“轻小说腔”
“呐,佐藤君,别说什么快逃了,别再一个人背负所有东西了。羁绊这种东西,先斩断的人就输了,不是吗?”
“即使是这样的我,能被人需要,被人依靠,能在这里和大家并肩作战,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幸运的事了呢。”
同理,天朝考生,经过多年应(高考)试教育写出来的文章,也带有非常鲜明的“天朝考试腔”
比如,喜欢用Firstly, Secondly, Thirdly, Forthly...(如果不限字数是不是可以写到二十二条军规那么多hhh)
喜欢堆砌各种连接词(来凑字数):"Last but not least, to sum up, in my point of view, I think we should...."
更多“不地道”,甚至语法错误之处,是由中英语法语序的差异导致的。
比如说because后面不加so不舒服啦, although后面一定要来个but啦。全篇文章时态凌乱啦(毕竟中文有了、过、将等几个字就可以毫无痕迹地串起几句话hhh)
造成“翻译腔式作文”的最重要原因正是——这作文本来就是中文翻译过来的!
就算有些同学不是先写下中文再逐字翻译成英文,也在脑海里进行了中文构思→英文写作的转换。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一些词句的谜之使用:初看觉得“这是什么???”,把它们逐词翻译为中文之后则会恍然大悟——合着就是把想到的搭配短语中的每一个词翻成英文然后拼起来?
举个例子“testify the truth or false”——一个个拆开,是“证明是真还是假”的意思,可是英文看起来分外怪异。testify当做“证明”来用并非不可,可是它的确切意思是:
When someone testifies in a court of law, they give a statement of what they saw someone do or what they know of a situation, after having promised to tell the truth. (via 柯林斯词典)
testify主要是“在法庭上作证”的意思。用来表示“tell from”就很不合适啦。
像这样造成“不地道”作文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