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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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本报讯(纵览新闻记者何晨曦)5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4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河北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4,较2023年的4.39下降5.7%,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9.2%,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质量总体向好,生态质量为二类。

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267天,比2023年增加17天,优良天数比例72.9%,比2023年提高4.4个百分点。

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为37.7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2.3%,张家口、承德、秦皇岛PM2.5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平均日均值达标率89.4%,其中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日均值达标率高于92%,其余7个设区市日均值达标率在83%~90%之间。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全省208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中,8个断流,实际监测200个断面。其中,17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占比86.0%,比2023年上升0.6个百分点;28个断面水质为Ⅳ类,占比14.0%,比2023年下降0.6个百分点;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全省重点湖库淀中,岗南水库、桃林口水库等16座水库达到Ⅱ类水质,水质均为优;官厅水库、洋河水库、白洋淀和衡水湖为Ⅲ类,水质均为良好。

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9.2%,其中一类水质比例为64.4%,二类水质比例为34.8%,优良比例比2023年上升0.9个百分点。秦皇岛市辖区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唐山市优良比例为99.5%,沧州市优良比例为96.8%,三市均无四类及以下水质。

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2024年,全省11个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3.9分贝,比2023年下降0.3分贝,各市均为较好等级,对市级城市区域环境影响面较大的噪声源主要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

生态质量总体向好。2024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58.01,生态质量为二类,比2023年增加0.41。11个设区市生态质量指数在46.70~69.71之间,其中承德、秦皇岛、张家口和保定4市生态质量为二类,石家庄、唐山、邢台、衡水、沧州、邯郸和廊坊7市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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