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债需要走正道,用合法劳动来换取
据报道,近日,南京一男子林某先后在两家豪华车4S店试驾,先是试驾奥迪时撞毁3辆车及展台,次日又在奔驰4S店撞坏两辆车,造成近80万元损失。
既然是试驾,想来应有驾驶经验,怎么可能连续两次出此大祸?事出反常必有“妖”。面对警方的询问,林某承认两起事故都是他有意造成的。林某因欠债被银行催收,企图通过制造事故让4S店“被迫”雇佣他以工资偿还债务。然而他的算计注定无法得逞。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保险公司拒赔,林某需全额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8个月。
试驾事故现场 图据华商报
原本只是欠钱,如今不只欠钱,还搭上了4年多的人身自由,真是何苦来哉。见过不按常理出牌的,可如此不顾后果地胡来,还真是“活久见”。
林某何以欠债还不上,以至于被银行催收,公众并不知晓。如果是因为发生人生变故欠下债务,倒也令人同情。心怀还债之意,想去4S店上班挣钱,也算是知晓常理,何至于病急乱投医,做此恶事,既葬送自己,又祸害他人?
林某这么做,怕是古代传奇小说抑或霸道总裁式影视剧看多了、迷了心窍,才想出“卖身还债”的主意。在他的“求职抵债”逻辑中,既然和4S店发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4S店就断无放走他的道理。而如果自己把车祸做得“逼真”一点,就可以把自己“择”出来。问题在于,4S店要的是有素养、有能力的职员,面对一个行事如此“莽撞”,只会给公司带来灾祸和损失的人来说,4S店雇佣的理由是什么?事实上,他一家不成又打另一家4S店的主意,正是这种做法完全行不通的最好说明。
退一万步说,即便4S店雇佣了他,而他既要还所欠债务,又要赔撞车导致的损失,难不成他能挣到超高的薪水?这个可能性未免太小了。
当然,林某之所以这么做,也可能是因为找工作很难,一时之间没有用人单位雇佣他,自己给“逼急了”。但是,说来说去,这种碰瓷用人单位的想法,还是太愚蠢了。还债需要走正道,用合法劳动来换取。即便一时半会找不到工作,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设法转圜——例如找亲友借钱,或者进行财产抵押,以解燃眉之急。
世间欠下沉重债务的并不鲜见,勇担信义,靠艰辛的劳动一点点还钱的案例,多了去了。但令人嗟叹的是,现实中,因为债务缠身而动起歪念的,也不时见诸报道。有人为了还债竟然伪造存单去取款,有人为替父还500万赌债骗租车公司轿车变卖,有的人为还债甚至去偷盗……然而,再“高明”的招术,都是对法律的挑衅,都是对公义的违背。而那句著名的电影台词也早已为这类行为写下结局——“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想来,此时身陷囹圄的林某一定能更加领悟这句话的内涵了。
诸多案例一再说明,耍小聪明,走歪路和“捷径”,最终只能承受致命的代价——这是一条不归路。人生不易,总会遭遇坎坎坷坷,但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再苦再难,只要心不邪、身不歪,总会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白驹
编辑 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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