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萍乡市澶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嫌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被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罚款5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6月29日10时32分,执法人员在厚田乡执法检查时,发现萍乡市澶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牌号为赣JX3391的货运车辆,在公路上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萍乡市澶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第四章序号:96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