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8月30日
对犯强奸罪,
组织、强迫卖淫罪,
非法拘禁罪的
两名罪犯陈某民、陈某鹏
依法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
2021年6月2日,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民、陈某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陈某民、陈某鹏上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陈某民、陈某鹏判处死刑的判决。
来源:记者 杨作品 通讯员 崔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