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西法治日报】;
一名男子流窜多地入室盗窃。8个月疯狂作案12起。兴业警方发现其中3起案件的相似之处,遂合并侦查,最终破案。近日,嫌疑男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月29日上午,兴业县龙安镇杨前村的陶大姐梳洗完毕后准备出门,发现放在桌子上充电的手机不见了。"是不是记错了?充电器还连着插座呀。”陶大姐四外寻找,发现放在衣柜里的1000多元现金也不翼而飞。"昨晚有人进来偷东西!”陶大姐慌忙跑到兴业县公安局龙安派出所报案。
办案民警到现场仔细勘查,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陶大姐家周边没有监控设备,也找不到目击者,案件一时不知道从何查起。民警在村子里摸排走访,试图找到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其间,民警想起半个月前杨前村也发生过一起入室盗窃案,嫌疑人也是偷走了一部手机。民警将这两起案件细细比对,发现两案的案发时间、作案对象、作案手法、现场特点等有相似之处,干是判断这两起案件可能是一人所为。
为尽快破案,龙安派出所请求县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协助调查。警方追踪陶大姐手机的去向,发现在龙安镇的谢某处。5月11日,办案民警找到谢某,谢某说手机是外甥李某拿给他用的,对手机的来路并不知情。
兴业警方随后依法传唤李某至龙安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中,李某说他在玉林市一家烧烤店打工,手机是向一名男子购买的,花了350元。“这多男子高高瘦瘦,看起来三四十岁,偶尔会来烧烤店,至于家住哪里叫什么名字,我就不知道了。”李某说。
不久,兴业警方又找到了另一部丢失的手机。这部手机在张某龙手上。“这部手机是张某卖给我的。我花了400元。”张某龙说,他与张某算是熟人,知道张某住在龙安镇杨前村。
此时,办案民数收到消息,今年5月发生在大平山镇新岭村的一起入室盗窃案,与龙安镇发生的两起入室盗窃案非常相似。于是,兴业警方将这三起案件合并侦查,并判断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张某没有成家,无固定职业,活动轨迹没有规律,有时候住在玉林市的出租屋内,有时候住在杨前村的自建房里,有时候又住在其他地方,居无定所。
6月9日上午,办案民警得知张某正从玉林市前往杨前村,于是立即展开抓捕行动。12时许,民警将张某抓获归案。
审讯中,张某百般抵赖,不承认入室盗窃。后来,面对警方摆出的证据。他不得不认罪。张某承认上述3起盗窃案是自己所为,还供出另外9起入室盗窃案。这12盗窃案涉及兴业县龙安镇、大平山镇以及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时间跨度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盗窃的财物有手机、平板电脑、现金、花生油、腊肠、葡萄干、饰品等。经鉴定,张某盗窃的财物价值近1万元。
经查,张某出门大多走乡间小路或者田埂小道,随机选取作案目标。失窃的住户都在村中较为偏僻的路段旁,四周没有摄像头,家中以老人小孩为主,有些失窃的住户大门都没锁。张某属于单人作案,以偷手机为主,通常选择大门没锁或者比较容易攀爬的建筑,等到下半夜屋主熟睡后通过翻墙、爬窗等方式入室盗窃。
7月22日,兴业警方以张某涉嫌犯盗窃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记者:钟小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