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自11月30日起,本市将下调经济合同公证、房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等两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改进政府定价方式,并同时限定最高费用总额,预计年减轻社会负担约1900万元。
其中,涉及房产的继承、赠与和遗赠的公证事项,调整了计价方式。相关公证事项由原按房产受益额比例计价调整为按房产面积计价,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0元。
“证明合同、协议”公证事项则合理设立阶梯递减费率,进一步降低按标的金额比例计价标准,由原按标的金额比例七档计价调整为按标的金额比例三档计价,并将第一档费率由0.3%降为0.24%,平均收费额降幅约17%。
详见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