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警察梦” 烟台一大叔竟网购警械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2月25日讯 (记者 卢伟霞 通讯员 王军) 2月24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在龙口港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车内有一副警察臂章、一副手铐,一问竟是为了圆“警察梦”。

当天上午,民警依托龙口港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手扶箱旁放着一副臂章和一副手铐。当民警询问驾驶员警械来历时,驾驶员支支吾吾,一直称不是自己的,是谁的却又说不清。在民警讲明其中利害关系后,驾驶员这才说出实情。原来,驾驶员一直以来都有一个“警察梦”,无奈自身文化程度不高,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面子,便从网上购买了这些装备。民警向驾驶员指出其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并将其移交给当地派出所。

根据《人民警察法》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识、警用器械为人民警察专用,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持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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