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解读“知网被罚5000万”:这次处罚具有比较强的示范意义

极目新闻记者 付瞰

9月6日,“知网被罚5000万”冲上热搜。网友评论“天下学子苦知网久矣”“谁给他权力用别人的知识赚钱”“干得漂亮”等。

本次对知网的处罚主要是针对“其运营的手机知网、知网阅读等14款App存在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未公开或未明示收集使用规则、未提供账号注销功能、在用户注销账号后未及时删除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该事件新闻及网友评论的手机截屏

怎么理解和认定此类违法行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副院长袁康,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当前不少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APP都存在着违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问题。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则也比较明确,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和“知情同意规则”。《网络安全法》第22条第三款,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都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同意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规定了最小必要原则。

袁康解读说,知网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就是超出了提供服务所实际需要的范围,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在当前大数据时代,很多企业都有冲动,尽可能多地收集个人信息和数据,从而形成和积累数据资产,但这无疑是与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相冲突的。比如原本只需要用户IP地址,姓名等信息的,还要去搜集用户的性别,手机号码,通讯录的信息等等,那就属于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还有一些个人信息处理者过度索权,在未得到用户授权的情况下,就拒绝提供服务,这其实都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的规定。

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就是在用户不知情且未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私下擅自收集处理个人信息,这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所明确的知情同意规则完全相悖,在未得到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收集个人信息的。

未公开或未明示收集使用规则,实际上是知情同意规则中的“知情”的标准没达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条和第17条,都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及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这些是为了确保用户知悉其个人信息有哪些会被收集以及如何去处理,还有将用于什么用途?这种规则是为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

袁康说,国家网信办这次对知网的处罚,应该说具有比较强的示范意义,可以通过这个案例进一步强化整个社会以及相关企业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重视和遵守。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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