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李铁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耿文亮先生代为出席投票)。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将上述6,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将上述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将上述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经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24年10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477.16万元(包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480.7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5390.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洋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3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及“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及“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延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注:以上截至2024年10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及“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二)延期原因

影响项目进展的主要原因: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的推动下,光伏市场的发展前景长期向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周期性波动的情况。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4年7月发布的《2024年光伏行业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所述,2024年上半年光伏行业呈现“价减量增”的态势,行业内存在产品价格跌破成本、企业亏损加剧,产能增速放缓、部分企业退出等情况。作为光伏组件产能的配套企业,短期内公司国内光伏胶膜产能扩产的紧迫度降低。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公司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及光伏胶膜产品需求的变化,对原定厂房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设计安装方案进行调整,建设周期相应延长,以便保障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洋新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的情况下,本次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继续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1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过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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