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残障朋友在网络上反映,从上个月开始,全国多地高铁站突然禁止携带轮椅的电动车头进站,给他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5月16日,记者跟着残障人士志愿者,一起来到了虹桥火车站。
现场直击:残障人士高铁站遇阻
两位残障志愿者,邱雨佳和朱熹,像往常一样准备乘坐高铁出行。然而,当他们通过实名验证后,却被安检人员拦了下来,原因是他们轮椅上的电动车头电池容量超过了规定。
两位志愿者介绍,他们所使用的出行轮椅并非一体式的电动轮椅,而是由手动轮椅和可拆卸的电动车头两部分组成,车头有一块500瓦时的电池。这种组合轮椅速度更快,使用便捷,且比一体式电动轮椅节省空间,目前在残障群体中使用率很高。
根据2022年国家铁路局的规定,“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瓦时,但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当天值班站长室的工作人员,针对铁路允许的“电动轮椅”给出了这样的解释:“铁路出行,一体式的电动轮椅是允许携带的,虽然这种轮椅的电池也会超标,但属于规定中‘除外’的情况。但是含牵引装置的这些轮椅,它不是一体式的,不符合规定要求。”
“规定未变,为什么之前可以,现在不行呢?”邱雨佳无奈地说。她回忆道,今年4月之前,他们都能顺利携带这样的组合式轮椅上高铁,甚至能申请到重点旅客服务。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铁路工作人员并未对此作出解释,只是用手机展示了一则内部的工作消息:
随即,工作人员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种是把电动车头拆卸下来,高铁站可以免费保管10天,但不提供随车托运服务;
第二种是让高铁的快递公司把电池送到目的地,但快递工作人员表示“江浙沪地区第二天才能寄到,并且只能寄电池不能寄车头。”
朱熹认为,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出行难题,无论是寄存车头还是邮寄电池,出站后的后续出行都会十分不便。
为什么需要轮椅车头?
轮椅车头是被民政部认可的康复辅助器具。
在民政部2023年发布的《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中,其名称为“手动轮椅附加小型电动牵引装置”。定义是:“以可重复充电的电池组(容量小于等于500Wh)为动力单元,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最大输出功率不超过480W,总重量小于等于16公斤的轮式手把控制方向的手动轮椅附加牵引设备。主材质为金属合金等。”
为何不用电动轮椅,要用轮椅车头呢?梁洁患有罕见病先天性成骨不全症,也就是俗称的“瓷娃娃”。她向记者解释有三个原因:
一是,一般的电动轮椅不能调节座宽和踏板高度,靠背和坐垫很难支撑脊柱,长期使用很容易腰痛甚至脊柱侧弯,而定制电动轮椅可能要花几十万,一般人没有能力定制。相比起来,定制轮椅车头及手摇轮椅会便宜很多。
第二,轮椅车头的通过能力更强。在室外,更能应对上坡、台阶、沟沟坎坎,有时路上还有减速带、小坑洼、小台阶,电动轮椅的前轮比较小,更容易被卡住,但轮椅车头的轮子更大,可以越过去。在室内,更高更大的电动轮椅容易被卡住,有时连无障碍厕所的门都进不去,不及手摇轮椅灵活。
第三,从便利性上,手摇轮椅一般约重10千克,而电动轮椅往往超过30千克,打车时,一个司机师傅可能搬不动。更尴尬的情况是电动轮椅在路上电量耗尽,它不能手摇,也很难推动,而轮椅车头如果没电了,至少还可以推着轮椅走。
梁洁告诉记者,她此前一直使用手摇轮椅,去年10月因为手臂骨裂,配备了一个定价3000元的车头。“我平时以6-8公里/时的速度行驶,充一次电能走20多公里。手摇轮椅我每次只能走1公里左右,还要走走停停,有了车头,四五公里外的地方都能去,也曾经自己带车头去北京。”
也有人认为目前广泛使用的轮椅车头是无奈之举。已使用电动轮椅多年的史怡杰就不太习惯用车头,原因是,用车头时轮椅的前轮会翘起,人会微微后仰,不舒服。她认为,如果无障碍环境更完善,人们可能还是更愿意用电动轮椅。
现在英国生活的史怡杰,8岁时就患上急性脊髓炎,从此坐上轮椅。“我原本使用手摇的,落地英国第三天就去买了300斤的电动轮椅”。
英国道路多坡地、不平整,但是在很多生活设施中对轮友很友好,是史怡杰更换轮椅的直接原因,她很快发现乘坐电动轮椅在英国出行很方便,重量足、底盘稳、动力强,不论是在平地行驶还是爬坡都很安全,不必担心侧翻。遇到5厘米左右的小台阶,这种电动轮椅可轻松翻越,相比之下,可折叠的轻便电动轮椅在台阶上就有后仰的风险。
史怡杰说,从全球范围来看,那些无障碍设施完善的国家和城市,在户外、旅游景点有专门的无障碍通道,拥有无障碍地铁、公交站,提供无障碍打车服务等,人们可以开着电动轮椅去超市、去游泳馆、去公园,但在设施不完善的地方,使用电动轮椅就容易遇到问题。她观察到,在一些地方,行动不便的老人往往只是坐着便携轮椅,在小区里晒几小时太阳。
市民声音:理解与建议并存️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普通乘客,对于这件事,大家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高铁站出于安全考虑是合理的,毕竟锂电池容易自燃,一旦起火,整列客车的生命安全将无法保障;
也有人表示,这样的做法没有充分考虑到残障人士的出行需求,希望铁路部门能提供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
“如果高铁上能提供一种类似托管的服务,专门为残障人士的辅助器具设立一个区域,帮助他们出行,那就太好了。”一位市民建议道。
律师观点:标准需要明确统一
针对此事,律师张玉霞给出了专业意见。她认为,高铁站禁止超容量电动车头进站的做法在法律上并无冲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明确统一标准,并平衡好特殊人群的出行权利与公共安全保障。
“比如可以增加一些试点班次,为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提供托运服务;同时希望能够明确轮椅车头电池的标准。”张律师建议道。
高铁作为现代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不容忽视。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关注到残障人士这一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希望铁路部门能够倾听各方声音,制定出既保障安全又兼顾便利的新规,让每一位乘客都能享受到高铁带来的便捷与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