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不停旋转360度的大眼睛,毛发艳丽,憨态可掬,胆小如鼠,也长得像鼠。这是什么动物?估计很多人没见过,也不认识。我从农村到来城市之前却养过它,它就是荷兰猪,也叫豚鼠。
一看荷兰猪这个名字,就知道,它不是中国的原生态物种,而是从遥远的欧洲荷兰漂洋过海来的——其实,这种动物,最早也不是欧洲大陆原生的,而是在十三四世纪舶过去的,它的第一故乡在南美洲,是印第安人饲养的一种动物。一看豚鼠这个名字,就可以想象得到这种动物的长相和重量,与老鼠是有得一拼的。
老鼠很恶心,恶心到人人喊打;豚鼠很可爱,头大脖子短,胖呼呼的,怯生生的。在中国词典中,豚是猪类的泛称。豚鼠,即这种动物既像猪一样,好饲养,又像鼠一样大小。据说,荷兰猪在野外已经绝迹灭踪,现在都是饲养的,一般被当作宠物养。从美洲初到欧洲,荷兰猪一下子就得到了上层贵妇人的青睐,以饲养一对为荣,甚至也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最爱。
那时候,家里很穷,劳动力很缺,我们都在学校寄读,只有父母和瘫痪在床的奶奶在家,生活不易,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养荷兰猪——当然,也不是将其作为宠物来养,压根儿没有那个闲情逸致。
其时已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我在读高中了。但家里穷得叮当响,因为读书的多,花费越来越大,入不敷出,也越来越穷,吃顿肉很不容易。高二的时候,我还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瘦得像竹杆,只有八十多斤。
周末回家了,尽可能改善我们的伙食,让我们吃上一顿饱饭,桌上有碗肉,就成为母亲一边辛勤劳作,一边苦心琢磨的一件事,何况再过一年多,我就要高三了,营养跟不上,怎么把学习搞好?能不能考上大学,是决定个人前途和家庭命运的大事,马虎不得。
任何事,只要用心了,就会有机会。高二那年,一个周末,我回到家里,看到堂屋角落,用泥土砖围起来的一个圈里,有一对老鼠一样的可爱动物,怯生生地看着我,远远地躲着。母亲很开心地告诉我,它们叫荷兰猪,是她从娘家一位亲戚家要过来的。那位亲戚有个女儿在城里工作,带回来两只,不到半年功夫,已经下了一窝崽。那位亲戚告诉母亲,荷兰猪易养活,胃口好,不挑食,给点菜叶和草根就行,长得快,繁殖快,可以作肉吃。于是母亲就厚着脸皮讨要了一对回来。母亲兴奋地说,再过两三个月,就有肉吃了。
两个月后,我果然见识了荷兰猪惊人彪悍的繁殖能力,它们已经由两只发展到十多只了,满满的一窝,吱吱吱地叫个不停,追逐着它们的母亲要奶吃。一对荷兰猪一年可以生下几十只下一代,长大了,如果不及时吃,那个窝就没有空间塞下它们了。
有了荷兰猪,每次回家,就不用操心只有萝卜青菜,没有肉吃了。父亲宰,母亲拔毛清洁烹饪,我们管吃。那时候,感觉荷兰猪永远杀不尽,吃不完,那个堂屋角落的窝里总有成群结队的荷兰猪在活动。
荷兰猪不大,一只只有一斤半到两斤半的样子,但足够我们开荤了。坦率地说,荷兰猪的肉并不好吃,有点腥,骨头也多,远比鸡鸭鱼肉逊色。但在那个年代,有点肉吃,就谢天谢地,感恩戴德了。
我最喜欢吃汤。荷兰猪很肥,油多,汤上面是一层厚厚的油脂。那年月,菜里没什么油,荒得不行。用汤拌饭,甭提多美味了。一顿饭下来,装荷兰猪的那个碗,早就干干净净,渣和汤都没有了。但最后那个放下碗的那个人,在放碗之前,把装肉的那个碗端起,再盛半勺饭,用筷子左右搅动,将沾在碗里的零星油水吸进米饭里,然后将饭扒进嘴里,细细地咀嚼,美美地品味,就像牛在美滋滋地反刍。
有肉吃了,就对那窝荷兰猪充满感激。每个周末回家,都不忘挎上竹篮,走出门,到田野里给荷兰猪找吃的,尽量拔那些鲜嫩的野菜。回来后,抓起野菜,一把把地丢进窝里,看着荷兰猪吃东西。由于不经常回去,没有机会喂食,与荷兰猪也没有混熟。它们紧张地望着我,在确定没有危险后,快速跑过来,用那对短小的前爪抓起野菜,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大快朵颐。荷兰猪很贪吃,进食的时候旁若无人,吃野菜的样子,像极了电视中的国宝熊猫抱着竹子乱啃的样子,可爱极了。
高二那年暑假,班上有个兄弟给我寄来一封信,告诉我,他母亲由于营养不良,全身浮肿,问我能不能送他一对荷兰猪。那时候,家里荷兰猪已经有了好大一窝。我把信给父母看,父母也同意了。第二天清早,父母给我捉了一对荷兰猪夫妻,放进一个小笼子里,并给了我五毛钱路费。吃完早饭,我拎着笼子出发了,先是坐了二十多里路的车,后是走了五六里田间小路,一路走走问问,在中午时分,找到了同学在信上所示的地址,将荷兰猪送给了他们。同学家很穷,跟我家差不多,有一种家徒四壁的感觉。
那同学学习很刻苦,我们俩经常包揽了前两名,我经常是班上第一,他是班上第二,我擅长文科,他擅长理科。以前关系就不错,后来有了这件事,关系就更进一层了,彼此称兄道弟,成了患难之交。同学告诉我,那对荷兰猪长得快,繁殖也多,半年后,就有了十多只了。有了荷兰猪,他家吃肉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他母亲身上的浮肿也渐渐消失了。
上了大学,就没再养荷兰猪了。那些荷兰猪,送的送了,吃的吃了。我和那位同学也各奔东西,失去了联系。大学毕业后,我们都到了广东,但没有碰上。后来我到了北京。前些年,在失联多年后,我们在微信上相遇了,很兴奋,就相约见见。同学在东莞混得很不错,是科技公司的技术大拿,其妻做美国电脑零部件的进出口代理生意,早就跨进入了富裕阶层。
那年去广东,特意跑去东莞看他,很多老乡和同学也闻讯而来,东道主张罗了满满一大桌,有近二十人。席间,我和他坐在一起。大家都在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觥筹交错,高声说笑,只有我和他在窃窃私语,离那份热闹很远。他给我一直低声讲我送他的那对荷兰猪,给他家带来的生活改善。感觉他说这段故事的时候,声音是颤抖的,眼睛是湿润的。这种感情,只有我和他懂,其他人是不懂的,就像热闹是别人的,真情只是我们的。他告诉我,三十多年过去了,他母亲依然健在,身体和气色都不错。
那次聚会很短,饭没吃完,没散场,我要赶车,就告辞走了,可有一种难得的幸福一直洋溢在心间。生活中,不一定要轰轰烈烈,看似平凡的事,在特定时期,只要共同经历过,也同样拨动心弦,让我们深深地沉浸其中,久久地莫名感动。